中国科学院大学(英文名 :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简称“国科大”,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的一所以研究生教育为主的科教融合、独具特色的高等学校。国科大的前身是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1978年,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创办的新中国第一所研究生院,培养了我国的第一个理学博士、第一个工学博士、第一个女博士、第一个双学位博士。2014年,国科大将开始招收本科生。
基于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的高水平科研优势和高层次人才资源,国科大形成了由京内4个校区、京外5个教育基地和分布全国的117个研究所组成的“大学校”。学校实行“统一招生、统一教育管理、统一学位授予”和“院所融合的领导体制、师资队伍、管理制度、培养体系”;完善了在集中教学校区完成课程教学和研究所科研实践为主的“两段式”培养模式 ;形成了以国科大为核心和平台、以研究所为基础和延伸的完整教育体系。目前,国科大在学研究生达4.12万余名,其中博士生占50%。迄今,国科大已经累计授予 109882名研究生硕士、博士学位。
国科大拥有一支由院系和研究所师资组成的高水平导师队伍,拥有学生开展科研实践的一流科研环境。目前,全校指导教师12658名,其中院士330人,博士生导师6 185名。分布在各研究所的3个国家实验室、8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63个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4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 以及众多国家级前沿科研项目,为学生培养提供了宏大的科研实践平台。
国科大拥有独具优势和门类齐全的学科体系。在理学的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学、地学、生物学,以及工学的力学、材料、能源、电子与通信、自动控制、计算机等专业领域,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在保持自然科学基础学科优势的同时,近年来还不断加强应用学科、新兴交叉学科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建设。 国科大拥有完备的学科体系, 共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 39个,分布在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 管理学6个学科门类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53个,分布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 农学、医学、管理学10个学科门类,覆盖了54个一级学科。此外,国科大还拥有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统 计、应用心理、翻译、农业推广、药学、工程管理 8 类专业学位授权点。另外,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还拥有169个博士后流动站。
国科大拥有丰富的图书资料和现代化的教学、科研条件。国科大共有共享国家科学图书馆(简称 :国科图),国科图拥有丰富的馆藏资源和电子文献,学生可自由借阅和查询,也可在各分院或各研究所的 图书馆有针对性地查阅专业文献。国科大教学设施优良,全面应用多媒体、网络视频教育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国科大注重教学质量,严格教学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出版了大量高水平的专业教材,鼓励使用优秀的英文原版教材和英语授课。
国科大基于中国科学院广阔的国际科技合作,与德国马普学会、法国国家科研中心、俄罗斯科学院、美国科学院以及众多世界著名高校建立了密切联系和合作关系,与丹麦科教部及高校联合创建了“中丹学院”等。
国科大拥有浓厚的育人文化氛围。秉承中国科学院“科学、民主、爱国、奉献”的传统和“唯实、求真、协力、创新”的院风,国科大不仅注重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知识基础和科研能力,更注重培养学生勇于创 新的科学精神、求真务实的科研品格、敢于担当的社会责任感。国科大通过课程教学、学者报告、科研训 练(实践)、社会实践、校园活动等多种方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此外,学校还不断组织各种丰富多彩 的文体活动,努力营造活跃的校园文化氛围。
面向未来,国科大将秉持“科教融合、育人为本、协同创新、服务国家”的办学理念,践行“博学笃志,格物明德”的校训,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而不懈奋斗。
一.研究生正式招生开始于1951年
1951年6月11日,中国科学院、教育部联合发出《1951暑期招收研究实习员、研究生办法》,正式开始实行统一招收研究生,标志着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开创。文件规定,中国科学院为培养科学研究人才招收研究实习员,教育部为培养高等学校的师资招收研究生。
1951年6月7日,由教育部与中国科学院、人事部成立招收研究生委员会,由当时教育部副部长曾昭伦任主任委员,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吴有训、以及人事部丁华局长任副主任委员和各大学代表13人为委员。招收委员会由中国科学院及教育部所属高校53名著名科学家、教授组成的15个(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质、地理、测量机械、航空、电机、土木建筑、化工、采矿冶金、农科、文史、心理、政法、财经)各科审查小组,审查录取招收。
1951年计划招收500名研究生,实际招收276名,其中中国科学院95名,中国人民大学101名,其他各校共80名。
二.颁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暂行条例》
科学人才的培养是决定科学发展的主要环节。中国科学基础薄弱,为了有效地促进科学研究力量的成长,需要采取正规的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合格的科学研究人才。1954年6月12日,中国科学院院务常务会议决定组织研究生条例起草委员会,由副院长竺可桢任主席。7月29日,院务常务会议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暂行条例》。1955年8月25日,经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8月31日,由总理周恩来签发命令公布实施。这是新中国第一次有关培养高级科学人才的条例。
1955年5月12日,成立了以吴有训为主任的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9月15日开始招生报名。根据国家建设和科学发展的需要以及院内各所的条件,招收了第一批研究生,分45个专业,共50名。培养目标为:“具有一定马列主义水平,本门学科方面的坚实的基础,有关国家建设的实际知识,能独立地进行专业的创造性的科学研究工作”。
1955-1965年,中国科学院共招收研究生1518名,是全国研究生招生总人数的11.2%,其中1963年高达全国招生总数的24.7%。1965年,中国科学院已有招生单位81个,占当时全国招生单位总数的34.6%,在学研究生人数已近千名(943名),占全国研究生总数的20.7%。
三.研究生教育恢复、发展时期
1977年10月10日,中国科学院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招收研究生的请示报告》。11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科学院与教育部联合发出《关于一九七七年招收研究生具体办法的通知》,标志着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中止了12年之后的恢复。
1977年9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科学院筹建我国第一个研究生院—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是严济慈院士,设有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理、生物学、和无线电技术、计算机工程、空间技术环境科学以及科学组织管理等专业。中国科学院的73个研究所与208所高校及中国社科院、部委所属89个单位,于1978年招收了恢复研究生教育后的第一批研究生。中国科学院招收了1529名,占全国招生总数的14.3%,占全国招收理工科总数的22.8%。1978年10月14日开学。
1980年,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学位条例规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的研究生教育是由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共同进行。首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由时任中国科学院院长的方毅出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开始实施。
1982年6月中旬,经国务院学部委员会批准,中国科学院首先进行试点,进行了我国首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马中骐(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所)、谢民(中国科学院系统工程研究所)、李尚志、赵林成、白志东、冯玉琳(中国科技大学)等6名研究生,分别获得理学、工学博士学位,成为我国历史上自己培养出的首批博士。
1982年,我国首批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共12名,其中中国科学院培养了7名,占全国总数的58%。
四.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更名成立
中国科学院党组高瞻远瞩,于2000年6月在上海召开了中国科学院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了对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体制进行重大改革的思路,全院上下形成了创办新研究生院的共识。2000年12月29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正式批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更名成立。从此,中国科学院的研究生教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2001年2月,中国科学院下发文件,明确了研究生院“三统一、四结合”的办学方针,即“统一招生、统一教育管理、统一学位授予”的职能和“院所结合的领导体制,院所结合的师资队伍,院所结合的管理制度,院所结合的培养体系”的组织形式。同年5月22日,新研究生院更名成立的揭牌仪式在北京玉泉路园区隆重举行,标志着研究生院的建设与发展从此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