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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医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4-4-30 9:43:59

潍坊医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潍坊医学院   学校代码:10438

第四条  学校校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716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拓展研究生教育。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潍坊医学院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九条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认可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预防医学。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教务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协助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维护招生纪律,保证招生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严肃处理。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当计划所在地区所有学校志愿均未完成招生计划时,经省级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对未完成的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地区。

第十四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省级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费和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第十六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七条  考生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十八条  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有分数要求,具体分数视实际情况再定,无口试要求;所有专业男女比例无限制。

第七章 录 取

第十九条  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

第二十条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不满时不拒绝其他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专业分配根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未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从高分到低分将其随机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三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通过录取通知书形式通知考生,考生也可到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网站进行录取查询。

第八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四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凡属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和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设立新生“绿色通道”,对因经济困难暂时缴不上学费的学生可以先入学,再申请有关资助和国家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山东生源的新生入学时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籍与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一致。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部门:潍坊医学院教务处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7166号

邮政编码:261053

电      话:0536-8462283,8462285

学校网址:http://www.wfmc.edu.cn

E-mail:zszx@wfmc.edu.cn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潍坊医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潍坊医学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

 

专业介绍(部分)

法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掌握法学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掌握卫生法律、法规,熟悉医疗卫生及其管理知识,具有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从事法律工作,特别是卫生立法、执法、医疗事故处理和医疗纠纷诉讼等法律工作的复合型、应用性高级人才。

学    制:四年制        学    位:法学学士

运动康复(本科类)

培养目标: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运动医学、康复医学的基本理论和技术技能,能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康复机构、体育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体育运动俱乐部、科研机构、学校、社区、企业、保险等领域,从事康复治疗、健康与健身教育指导、健康评估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康复治疗师。

学制:四年制        学位:理学学士

英语(本科类)

培养目标:该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健康的心理素质、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实践能力、比较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文化知识和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及社会适应能力,毕业后能熟练地运用英语在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和管理工作的英语专业人才。

学    制:四年制        学    位:文学学士

生物技术(本科类)

培养目标:掌握现代生物学和生物技术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够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生物技术公司、医药、食品和保健品等企事业从事与生物技术有关的应用研究、开发、管理等工作的的高素质应用型生物技术专门人才。

学    制:四年制       学    位:理学学士

生物医学工程(本科类)

培养目标:掌握生命科学、电子技术、信息处理技术、计算机技术及信息科学有关的基础理论知识,能在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仪器、医用电子设备、医疗信息技术以及其他仪器、电子信息技术等领域从事研究、设计、制造、应用、开发和管理的理工医结合的复合型应用性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学    制:四年制        学    位:工学学士

食品质量与安全(本科类)

培养目标:具有医学和营养学基本知识和技能,掌握食品营养、食品卫生、食品工程、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等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能在食品质量与安全检测、监督和管理机构、医疗卫生机构、食品企业、出入境检验检疫和科研院所等领域,从事食品质量控制、食品分析监测、食品安全评价、食品监督管理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学    制:四年制        学    位:工学学士

麻醉学(本科类)

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 。

培养目标:掌握麻醉学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具有临床麻醉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麻醉技术及急救复苏技术,从事临床麻醉、急救和复苏及疼痛诊疗以及初步临床科研工作的实用型麻醉学专门人才。

学    制:五年制       学    位:医学学士

公共事业管理(本科类)

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 。

培养目标: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与医药卫生科学管理有关的基础医学、预防医学和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能够在医药卫生行政管理、医院管理、疾病预防与控制管理部门和机构工作的复合型、应用性高级人才。

学    制:四年制        学    位:管理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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