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发布的《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政法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政法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100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条件:学校占地854亩,校舍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09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500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2万册,电子图书4600GB,是山东省自动化建设先进图书馆。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1841人。经过50余年的办学积淀,学校现在已经形成以法学教育为特色,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基本定位,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实施学科建设工程,重点发展刑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理论法学、监狱学等法学优势学科,积极拓展经济学、管理学、新闻学、英语、日语、计算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其它学科。依托学科建设基础,加强专业建设。目前,学校专业设置涵盖法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五大学科门类,以法学类专业为主,设有普通本、专科专业31个。其中,法学、监狱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等4个本科专业是山东省省级特色专业,且法学专业为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山东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三三三”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学校具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学校有22门课程被评为省部级精品课程。经山东省教育厅评审核准,学校刑法学学科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经济法学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证据鉴识实验室为省级重点实验室,民商事法律与民生研究中心为省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法学学科已跻身全省高校法学学科第一团队。学校设有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警官学院、商学院、外语系、信息科学技术系、新闻传播系、政治与行政管理系、体育教学部等教学单位,建有山东省社会稳定研究中心、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基地、司法研究院、经济法研究所、地方立法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学校重视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建有精品课程录播室、信息化教学管理平台、教务管理平台等现代化教学设施,为实现人才培养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奠定了良好基础。为加强实践教学,学校建有司法鉴定中心、网络教学技术中心、法学教学实训中心、监狱学教学实训中心、计算机教学实训中心、外语教学实训中心、经济管理教学实训中心、新闻传播教学实训中心、行政管理教学实训中心等校内实践教学机构或设施,其中法学教学实训中心被省教育厅评定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同时,在全省法院、检察院、刑事执行机关等司法系统,以及律师事务所等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企业建设了200多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学校师资队伍不断强化,现有专任教师53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约占35%,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460余人,兼任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注册会计师、工程师的“双师型”教师有220多人。另外,学校还聘有260多位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政府部门及大型企业的国内知名专家或业务骨干担任兼职教授、客座教授。
第十一条 办学理念: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师为主体、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走“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发展道路,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为目标,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和教学创新,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校弘扬“博学笃行、刚健中正”的校训精神。学校追求的学生培养目标是:健全的人格品质、扎实的专业基础、创新的思维能力、卓越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有关报考要求
第十二条 山东政法学院2014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监狱学专业按照公安类专业列入普通院校提前批招生。考生需经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女生招生比例不超过5%。其中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标准执行2003年4月15日司法部印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体检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7月1日两天时间。体检时考生需持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户口簿、高中毕业证和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当日需要空腹验血。体检地点为:济南市二环东路5598号,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北邻)。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专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在学校纪委的全程参与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学校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考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优秀新生。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在山东省内的本科招生计划共分两个录取批次:监狱学专业为本科提前批录取,其他本科专业为本科二批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奖贷减免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除监狱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外,普通本、专科学生学费:理工农类(包括工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文史类(包括法学类、文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监狱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智能电子方向)校企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9600元。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山东政法学院已建立起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和特殊困难补助等互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学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的经费,重点用于学生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我校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政府类奖助学金。另外还设有院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山政爱生基金”等学校类奖学金。此外,学校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对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问题提供有力帮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山东政法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
邮政编码:250014
电话:0531-88599888,88599859
传真:0531-88599859
网址:http://zs.sdupsl.edu.cn
E - mail: zsb@sdupsl.edu.cn
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5598号(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北邻)
监狱学专业面试联系电话:0531-55632752,55632758
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网址:http://211.64.8.2/jgxy/
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电子邮箱:sdzf_jgxy@126.com
山东政法学院西校区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0号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政法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查通过后生效。本章程由山东政法学院负责解释。
注: 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http://www.sdedu.gov.cn/;http://gaokao.chsi.com.cn/
山东政法学院部分招生专业介绍
经济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比较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比较熟练地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知识面较宽,具有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能力,能在教学和科研单位、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教学研究、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修养;
2、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现代经济分析方法;
3、了解中外经济学的学术动态及应用前景;
4、了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熟悉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
5、掌握中外经济学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经济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6、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7、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的能力与开拓创新能力。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财政学、计量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产业经济学、证券投资学、经济法、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中国经济学说史、外国经济学说史、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等。
学制:基本学制四年,最长修业年限6年。
学位:经济学学士
法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比较全面、系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人格心理素质和崇高的法治精神,适合从事各种法律事务及其他相关职业工作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具有崇高的法治精神和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修养。
2、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国家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了解法学的学科前沿状况和发展趋势。
3、接受法学思辨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的基本训练,具备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
4、具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掌握一门外语,有一定听、说、读、写、译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
5、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具有创新精神和健康体魄。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
学制:基本学制四年,最长修业年限6年。
学位:法学学士
英语(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较高的英语应用能力,能在外事、经贸、文化、教育、新闻出版、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教学、管理、科研工作的应用型高级英语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修养。
2、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较熟练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的能力,对主要英语国家的历史、政治、经济、外交、社会、文化等方面有较广泛的了解。
3、具备一定的第二外语的实际应用能力,具有初步科学研究能力,以及从事翻译、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能力。
4、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5、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具有创新精神和健康的体魄。
主要课程:基础英语、高级英语、英语语法、英美文学史、英美概况、英美文化、英语写作、英语视听、翻译理论与实践、英汉口译、语言学导论、英语报刊、英语语言学、第二外语、莎士比亚选读、英美影视、英美新闻媒体、英语讲演技巧等。
学制:基本学制四年,最长修业年限6年。
学位:文学学士
信息工程(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信息工程、计算机网络与通信领域内具有较高文化素质,掌握信息技术和信息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及网络信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从事信息系统的设计、使用以及计算机网络监测和安全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的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基本思想,具有崇高的职业精神和良好的业务素养,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具有扎实的信息工程、计算机网络和通信工程的基本知识,掌握一定的社会科学、经济管理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
3、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发展动态,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宽厚的知识面;
4、掌握信息的获取、传递及处理方面的知识,具有电子信息系统的分析、设计、开发和应用能力,具有解决信息工程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
5、熟悉一门外语,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
6、熟悉国家信息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内外有关信息管理、网络安全和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7、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团队合作和创新精神、口头及书面交流能力、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
8、掌握文献索引、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主要课程:电子电路基础、信号与系统、通信原理、信息论、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工程、网络管理与网络安全、程序设计、法律基础。
学制:基本学制四年,最长修业年限六年。
学位:工学学士
毕业要求:准予毕业最低学分181学分。其中必修课123学分(包括:公共必修课35学分,专业必修课88学分);公共选修课12学分;专业选修课22学分;独立实践环节24学分。
必修课程教学进程表(略):必修课123学分,包括基本素质课35学分,专业知识课88学分。
选修课程教学进程表(略):选修课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分公共选修课与专业选修课,学生必须修完34(12+22)学分以上方能毕业。
实践教学活动安排表(略):学习期间需参加军事训练、劳动、社会调查、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活动,共计24学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管理学理论基础和计算机科学技术知识及应用能力,掌握系统思想和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方法以及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科研单位等部门从事信息管理以及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实施管理和评价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修养。
2、掌握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管理信息系统的分析方法、设计方法和实现技术;具有信息组织、分析研究、传播与开发利用的基本能力。
3、了解本专业相关领域的发展动态;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收集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和实际工作能力。
5、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具有创新精神。
6、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应该达到原国家教委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坚持锻炼身体,不断增强体质,成为具有健康体魄的合格人才。
主要课程:高等数学、经济学、管理学原理、会计学、计算机导论、C++程序设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据结构、运筹学、数字电路、人工智能与决策支持系统、电工学与电路基础、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应用技术、数据库原理与应用、MIS分析与设计等。
学制:基本学制四年,最长修业年限6年。
学位:管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