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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2014年招生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4-4-30 14:21:21

山东中医药大学201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中医药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  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或代理。

第五条  录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各项录取政策,全力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程序进行,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学校简介

第七条  学校名称: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10441。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条  上级主管部门:山东省卫生厅。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

经十路校区: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6369号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4655号。

2014年录取的新生在长清校区入学就读 。

第十二条  学校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1981年成为山东省重点高校,是山东省独立设置的医药科大学、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山东省首批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2007年学校由济南市历下区主体迁入长清大学科技园,总占地1829亩,建筑面积54.5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17087.6万余元,馆藏纸质图书110万册、电子图书3000GB,有配置完善的计算机校园网和现代教育技术设施。学校设13个二级学院,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和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2所教学医院、50余处临床教学基地。

学校拥有完备的教育层次。有21个本科专业,涉及医、理、文、工、管等学科门类;有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制药工程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省级特色专业;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博士点;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4个硕士点,硕士点涵盖了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全部二级学科,并开始向周边学科渗透;拥有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和临床医学、中药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拥有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医护员工3300余人(含三所直属附属医院)。博士生导师76人,硕士生导师370人。1人先后荣获国家“国医楷模”、“国医大师”荣誉称号,有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员1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2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4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名老中医药专家5人,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55人,1个团队入选山东省十大优秀创新团队。

学校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1个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3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和6个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十一五”以来,共承担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1028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23项。在省属高校中首家主持国家“973”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是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技术依托单位”、“国家中药现代化、产业化规范种植项目承担单位”。

学校注重加强学科建设,形成了一批优势和特色学科。现有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2个国家重点学科和中医内科学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有1个国家卫生部技术准入专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9个,有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学科8个,山东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学科14个、重点专科10个、重点实验室24个。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招生计划公布渠道:一是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以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我校通过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各环节工作的畅通,高质量的完成招生任务。

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法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2.普通本专科专业录取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成绩位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实际投档比例超过1:1的,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排在前1:1之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征集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分数级差)。

3.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录取时执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报考我校的线上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按《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优秀)运动员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学生的批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

第六章  录取结果的公布

第十九条  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和本校网站等形式公布。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批准的各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一)学校名称:山东中医药大学

(二)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者可授予学士学位;普通专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三)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均具有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助学、奖贷等资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设立多种奖学金,包括“综合优秀奖学金”、“单项优秀奖学金”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学校还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详见山东中医药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本专科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本专科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等规定。

第十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  学校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山东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250355

招生咨询电话:(0531)82613577  传真:(0531)89628251

招生监督电话:(0531)89628028

网  址:http://zhaosheng.jwc.sdutcm.edu.cn

E--mail:zb@sdutcm.edu.cn

第十一章  其它事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已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备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专业介绍

法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掌握一定医学知识,具有从事法律服务实践、教学、研究、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培养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卫生法学基本理论,同时掌握一定医学知识的法律工作者。能在卫生行政部门、医药卫生机构、律师事务所、学校、医药企业、社区从事医药卫生法律工作,或在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法律人才。

主要课程: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商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卫生法学、传统医药法学、医事法、药事法、医疗仲裁与诉讼中医基础理论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位

运动人体科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运动人体科学理论实验研究和能力,能在中等以上学校、体育科研机构、运动训练基地和保健康复等部门单位从事运动人体科学方面的教学、科研、竞技运动和康复指导的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运动人体科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专业实验技能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教学和科学研究方面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人体生理学、生物化学、生物力学、临床医学基础、中医基础、中医诊断学、西医内科学、中医健身学、运动训练学、运动实践与分析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英语(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拥有较广博的人文知识、中医药学知识的复合型英语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主要学习英语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全面严格地接受听、说、读、写、译等基本技能的训练,培养综合运用英语进行跨文化交际的能力,了解中医药学、现代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一定的科研方法,具有初步的研究能力,达到胜任翻译、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学业水平。

主干课程:英语精读、英语泛读、英语视听、英语口语、英语语法、英语语音、英汉互译、基础英语写作、高级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美文学、英美概况、英语语言学、口译、英美文学选读;中医基础理论(英语)、中医诊断学(英语)、中药学(英语)、医学英语。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应用心理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临床心理学事业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系统的临床心理学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一定的医学知识,具备从事心理卫生实践、教学、科研、管理工作能力的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培养具有心理学与临床心理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掌握一定医学理论知识的心理卫生工作者。能在医疗卫生机构、各类学校、社区及其他部门从事的心理卫生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临床心理学教学与科研,或从事其他心理学相关专业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发展心理学、人格心理学、社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心理统计学、生理心理学、心理学史、健康心理学、中医临床心理学、病理心理学、心理评估学、心理咨询与治疗教程、心身医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正常人体解剖学、生理学。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系统掌握营养学和食品科学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中医学和现代医学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烹调工艺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医院和营养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临床、教学、科研及食品监管、食品检验等工作的营养学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熟练掌握营养学、食品卫生与安全学及中医

食疗药膳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一定的烹调工艺学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熟悉中医学基本理论及现代医学相关知识,具备在医院和营养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临床、教学、科研及食品监管、食品检验等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营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掌握食品卫生与安全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3)掌握中医学传统食疗、药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4)掌握一定的烹调工艺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5)掌握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6)熟悉现代医学相关知识。

(7)熟悉国家食品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8)熟悉中医学基本理论。

(9)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主干学科: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营养学、食品科学和基础医学

核心课程:营养学基础、人群营养学、公共营养学、临床营养学、食品微生物学、食品卫生学、食品安全学、食品工艺学、食品毒理学、食品分析与检验;正常人体解剖学、生物化学、生理学、药理学、临床医学概论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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