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校代码10484。
第五条办学地点:郑东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
文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80号。
文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0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招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以培养本科生为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对招生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学校设置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2014年学校按照规模质量并举的原则,安排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共8530人,其中普通本科计划6660人,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计划200人,专科计划1470人,专升本计划200人。普通本科计划中含国家定向扶贫计划100人、我校和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联合办学的法学(检察方向)本科计划150人。普通本科计划和专科计划面向全国招生,艺术类本科计划面向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江西省和山西省招生,专升本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以往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为基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办学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等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按各省级计划主管部门和招生部门政策办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七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00%—120%控制。
第十八条 学校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原则。
1、 学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
2、 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照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的要求。对于未能分配到所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同意调剂的,调剂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不同意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专业课成绩的确定,河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生源使用本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江苏省、江西省和山西省生源使用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录取规则: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批次省定分数线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的70%加上文化课成绩的30%之和作为总成绩,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河南省内将绘画(含国画方向、油画方向)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列为一个专业组,录取时,省招办对同一组按所含专业计划数之和的一定比例统一投档,学校根据录取规则择优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同组专业间生源不均时,将生源充足专业所报同意调剂志愿的未录考生,调剂到同一专业组生源不足的专业。
第二十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政策。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有关证件(卡)工本费等。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每生每年600元到1200元不等。具体收费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收取。
第二十五条 奖励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学生,学校设置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采取开辟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获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获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我校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均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形式,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 邮政编码:450046
学校网址:http://www.huel.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huel.edu.cn
电子邮箱:hncdzsb@163.com
微信公众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hncdzsb
腾讯微博:http://t.qq.com/hncd-zsb
招生咨询电话:0371-5555140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介绍
法学(本科类)
专业名称: |
法学 |
修业年限: |
四年 |
授予学位: |
法学学士 |
所属学科: |
法学 |
主要教学实践环节: |
包括司法机关实习、模拟法庭、法学案例分析实验,一般安排12周 |
毕业生应具备的能力: |
1、掌握马克思法学、当代中国法学和西方法学的基本理论;
2、掌握现代法学分析的方法和应用
3、了解中外法学和立法的发展趋势
4、掌握中外法学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法学研究和法学分析应用能力 |
开设课程: |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企业法学、合同法学、金融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 |
培养目标: |
本专业培养具备比较扎实的在马克思主义法学指导下对各个部门法学理论研究与应用的能力,能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管理部门、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和企业从事社会问题法律分析与应用工作的高级人才。 |
培养要求: |
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相关的基础专业知识,了解立法、司法和执法的运行机制,熟悉国家的法律政策和立法,了解中外法学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掌握法学的诠释与应用方法,具有运用法学理论与方法分析社会问题与解决社会问题的实际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法律理论与实践的能力的专门人才,能够熟练运用一门外语。 |
经济学类(本科类)
专业名称: |
经济学 |
修业年限: |
四年 |
授予学位: |
经济学学士 |
所属学科: |
经济学 |
主要教学实践环节 |
包括经济运行模拟实验、社会调查、毕业实习等 |
毕业生应具备的能力: |
1、掌握现代经济学基础理论和分析方法;
2、了解中外经济学的学术动态及应用前景;
3、了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
4、熟悉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法规;
5、掌握中外经济学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经济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6、具有熟练的外语、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工具性知识;
7、具有较全面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
8、具有较强的向本学科深度进一步发展以及向相关学科扩展的能力;
9、具备较强的自我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
开设课程: |
西方经济学(Ⅰ、Ⅱ)、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博弈论、经济运行模拟、经济学说史、专业英语(Ⅰ、Ⅱ)等。 |
培养目标: |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能较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学分析方法,具有较强的向相关学科扩展渗透的能力,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
培养要求: |
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经济学基本理论和相关的基础专业知识,了解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熟悉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中外经济学的学术动态及应用前景;具有运用数量分析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社会经济调查、经济分析和实际操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向本学科深度进一步发展以及向相关学科扩展的能力。 |
专业名称: |
经济学(经济计量方向) |
修业年限: |
四年 |
授予学位: |
经济学学士 |
所属学科: |
经济学 |
主要教学实践环节 |
包括经济运行模拟实验、社会调查、毕业实习等 |
毕业生应具备的能力: |
1、掌握现代经济学基础理论和分析方法;
2、了解中外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的学术动态及应用前景;
3、了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
4、熟悉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法规;
5、掌握中外经济学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经济计量分析和实际工作能力;
6、具有熟练的外语、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工具性知识;
7、具有较全面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
8、具有较强的向本学科深度进一步发展以及向相关学科扩展的能力;
9、具备较强的自我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
开设课程: |
西方经济学(Ⅰ、Ⅱ)、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统计学、运筹学、数理经济学、计量经济学(Ⅰ、Ⅱ)、金融学、国际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博弈论、经济运行模拟、专业英语(Ⅰ、Ⅱ)等。 |
培养目标: |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能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学分析方法,具有较强的经济学应用及向相关学科扩展渗透的能力,可胜任规划调控、经济管理与计量、教学及科研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
培养要求: |
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经济学基本理论和相关的基础专业知识,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学计量方法,熟悉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中外经济学和计量经济学的学术动态及应用前景,具有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经济管理与计量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向本学科深度进一步发展以及向相关学科扩展的能力。 |
专业名称: |
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方向) |
修业年限: |
四年 |
授予学位: |
经济学学士 |
所属学科: |
经济学 |
主要教学实践环节 |
包括经济运行模拟实验、社会调查、毕业实习等 |
毕业生应具备的能力: |
1、掌握现代经济学基础理论和分析方法;
2、了解中外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的学术动态及应用前景;
3、了解中国区域经济展状况;
4、熟悉国家区域经济政策与产业布局;
5、掌握中外经济学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区域经济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6、具有熟练的外语、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工具性知识;
7、具有较全面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
8、具备较强的自我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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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课程: |
西方经济学(Ⅰ、Ⅱ)、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区域发展战略、空间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博弈论、经济运行模拟、专业英语(Ⅰ、Ⅱ)等。 |
培养目标: |
本专业方向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能较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学分析方法,熟悉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在区域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从事城乡与区域经济管理、区域发展规划及公共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
培养要求: |
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经济学基本理论和相关的基础专业知识,了解中国区域经济展状况,熟悉国家区域经济政策与产业布局,了解中外区域经济学的学术动态及应用前景;具有运用数量分析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区域经济问题分析的能力。 |
数学类(本科类)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所属学科:数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通过向学生讲授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数学试验的实际操作技能以及其他相关的经济、金融、计算机类学科内容,使其掌握应用数学、经济学、金融学的基础知识以及使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将其培养成为能在科技、教育和经济部门从事研究教学工作或在生产经营及管理部门从事实际应用开发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并为高层次教育输送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数学和应用数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受到数学模型、计算机和数学软件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初步具备科学研究、教学、解决实际问题及开发软件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受到比较严格的科学思维训练,初步掌握数学科学的思想方法;
2.具有应用数学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建立数学模型的初步能力,了解某一应用程序;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包括常用语言、工具及一些数学软件),具有编写简单应用程序的能力;
4.了解国家科学技术等有关政策和法规以及数学科学的某些新发展和应用前景;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教学能力。
主干学科:数学。
核心课程: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概率论、数理统计、常微分方程、复变函数、运筹学、C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学模型、数学实验、金融数学、多元统计分析、利息理论、保险精算、计量经济学、经济预测与决策、证券投资统计分析、国际金融学、西方经济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训练、认识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科研训练、毕业设计(论文)等。
信息与计算科学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所属学科:数学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数学素养,掌握信息科学和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掌握一定的经济理论知识,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利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高级专业人才。能在科研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经济管理部门从事科研、教学与应用软件开发及管理工作等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并为更高层次的研究生教育输送优秀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信息科学和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受到较扎实的计算机训练和严格的科学思维、科学研究方法的训练,具有良好的数学素养和计算机应用开发能力,初步具备在信息科学与计算科学领域从事科学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及设计开发有关应用软件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掌握信息科学和/或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包括常用语言、工具及一些专用软件),具有基本的算法设计、分析能力和较强的数据处理及编程能力;
3.了解某个应用领域,能运用所学的理论、方法和技能解决某些科研或生产中的实际课题;
4.对信息科学与计算科学理论、技术及应用的新发展有所了解;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软件开发能力。
主干学科:数学、计算机。
核心课程: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常微分方程、复变函数、偏微分方程、运筹学、数学模型、数学实验、数值分析、多元统计分析、信息论基础、离散数学、网络程序设计、信息科学基础(密码学,信息论,编码学)、图像处理、数值计算、计算机图形学、计量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证券投资统计分析、国际金融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训练、认识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科研训练、毕业设计(论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