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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14年招生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4-5-9 11:32:19

兰州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兰州大学
二、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学校本部)
办学地点:兰州大学榆中校区(医学类专业1年级,非医学专业1-3年级);兰州大学本部(医学类专业2-5年级,非医学专业4年级)
三、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公办、全日制本科
四、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
五、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依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学科专业设置、在校生的学业表现和毕业生就业率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2014年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我校2014年在各省(区、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由各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六、外语语种要求: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英语、信息科学类、生命科学类、医学类专业和国防生计划专业采用英文版专业教材授课,上述专业建议中学阶段学习英语的考生填报,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七、男女比例要求:除国防生外,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要求:除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手及身体状况不适宜医学类专业考生外,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国防生身体条件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九、录取原则:
1、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一般情况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质量好,尽可能不退档。
3、相关科目考试成绩要求:文史类考生外语、语文须在及格分数线以上;理工类考生外语、数学须在及格分数线以上。对少数基础教育较薄弱的省区以及考生所在生源省区高考上线考生单科分数的实际分布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科目分数要求。针对江苏省普通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对江苏省的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4、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各省区加分幅度不得超过教育部规定的20分限额)。
5、录取考生必须填报有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院校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予以录取。
6、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预留总招生计划数的1%(46名),根据各省生源实际情况,用于调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将按照录取进度和专业实际情况安排,用完即止。
7、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录取时专业级差控制在3分以内。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8、自主选拔考生、农村专项自主选拔招生、艺术类考生、保送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预科、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9、各生源省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全省理工类排名前300名,全省文史类排名前100名的考生,可在录取入校后二年级根据本人兴趣与潜力、直接进入我校萃英学院相应专业学习。萃英学院负责实施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设有数学萃英班、物理学萃英班、化学萃英班、生物学萃英班,同时设有人文萃英班,均实行小班教学。
十、经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2014年我校部分专业在河北、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3个省区招收国防生(只招应届考生)。国防生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学年。
十一、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兰州大学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住宿费为1200元/学年(4人/间)。
十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措施:
1、新生凭入学通知书等材料在当地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学年)。无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可在新生报到时向学校申请新生“绿色通道”(校内无息贷款)等;也可在入学后向中国银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可通过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学年)、社会奖助学金(1000-13000元/学年)、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来解决学习、生活上的经济困难。
3、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中国科学院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
十三、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兰州大学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十四、联系部门: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1)8912116  8912748
传真:(0931)8912229
招生网址:http://zsb.lzu.edu.cn/
E—mail:zsb@lzu.edu.cn
十五、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兰州大学专业介绍


哲学(本科类)
哲学:  哲学专业:主要培养适应时代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哲学素养,掌握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受到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基础理论人才。本专业的毕业生适宜于到党政机关、企事业、高等学校、部队、新闻出版等单位从事理论研究与宣传、管理和教学工作。可继续攻读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


经济学(本科类)
本着“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强能力”的办学目标,实行按经济类进行招生。新生入学后,前两年学习经济学类的专业基础课和公共基础课,后两年根据学生志愿分专业,学习专业课。培养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较深厚的经济学理论素养,有较强的从事经济理论研究和实际经济管理工作能力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财政学、统计学、会计学、货币银行学、产业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国际贸易、中国经济史、西方经济主要流派、国际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信息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国际结算、中国对外贸易概论、商务英语、国际商务谈判、国际金融、投资经济学、保险学、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公司财务管理、金融工程概论、金融经济学等。


法学(本科类)
法学专业:培养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从事管理工作及法律实践工作能力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刑事诉讼法学、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法医学、刑事侦察学、法律思想史等课程。注重对学生外语、计算机应用、司法应用文书写作和法学理论实际运用能力的培养。毕业生适宜从事法律实际工作和教学科研工作。


教育学(本科类)
教育学专业: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与方法,具有较高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心理学概论、教育学原理、中外教育史、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教学论、比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学等。毕业生适宜在教育行业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


教育学(本科类)
教育学专业: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与方法,具有较高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心理学概论、教育学原理、中外教育史、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教学论、比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学等。毕业生适宜在教育行业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


汉语言文学(本科类)
培养从事汉语言文学研究与教学的专门人才和从事文化管理、行政管理、文秘、宣传编辑及其他文字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掌握汉语言文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能顺利阅读中国古籍和外文专业文献,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初步科研能力。


历史学类(本科类)
历史学类(含历史学、世界历史、民族学、博物馆学4个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历史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广博学识的史学人才和具有较强适应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新生入学后,前两年统一学习历史学类基础课和公共课,后两年学生志愿选择专业。注重外语水平、计算机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毕业生中的相当一部分为研究生生源,也适宜从事教学、科研、文化交流、宣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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