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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南通大学招生简章(江苏省)

来源:南通大学 2014-5-23 9:58:57

2014年南通大学招生简章(江苏省)

 学校名称:南通大学

学校性质:省属综合性大学

办学性质:公办

校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主校区),启秀路19号(启秀校区),通京大道999号(钟秀校区)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的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各类别的招生工作。

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我校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录取批次(院校代码:1301)的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必修科目测试等级须在C(含)以上,技术科目测试成绩为合格;艺术体育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

二、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招生

我校对进档考生以投档分为录取分进行排序,当录取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二)艺体类招生

报考我校美术、音乐、体育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取得合格成绩。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取得合格成绩。文化分为语数外三门原始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录取方式与普通类专业招生相同,录取分按下列方式计算:

1.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省专业统考总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

2.音乐类专业:对进档考生以省专业统考总分为录取分。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对进档考生以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总分为录取分。

录取分相同时,根据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以专业总分优先、音乐类专业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以文化总分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三)特长生招生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有招收田径和击剑项目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凡通过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招生办法根据其体育专项测试等级和文化考试成绩,按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四)自主选拔录取

我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江苏省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初审及面试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登录江苏省高考志愿信息网(http://gkzy.jseea.cn)对本人自主选拔录取志愿信息进行预确认并参加参加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

对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2B(含)以上,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的考生,录取时按加权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按照《南通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方案》择优录取。

三、有关说明

(一)关于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二)关于身体要求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报到后须接受体格检查,对体检结果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为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建议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58厘米的考生慎报护理类专业,考生还应慎报因身体原因可能影响将来就业的相关专业。

(三)本招生章程适用于报考我校的江苏考生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3-85012170

咨询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6019

电子信箱:zsb@ntu.edu.cn

网    址:zs.ntu.edu.cn


南通大学招生专业介绍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系统地掌握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实际业务、管理、科学研究和宣传策划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经济法、国际经济学、进出口贸易实务、外贸函电、国际贸易、国际商法、国际经济合作、市场营销、组织行为学、计量经济学、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地理、外贸会计、统计学等。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社会工作(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基本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能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个案与团体工作、社区工作、社会行政、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社会环境保护、人口社会学、管理学原理、行政管理学、行政法学、组织社会学、社会心理学、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社会调查方法、社会统计学、城市社会学、农村社会学、中国文化概论等。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教育学(本科类)

(小学双语教育、师范)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较高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的小学骨干师资;同时培养中、高等师范院校师资、中小学校教育科研人员、教育科学研究单位研究人员,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中外教育史、教育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德育原理、教育研究方法、小学英语教学与研究、英语口语、英语写作、英语听力、英美文化等。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心理健康教育、师范)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在学校及相关机构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辅导、升学与就业指导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普通教育学、发展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学、心理测量、学习心理辅导、人际交往与辅导、心理咨询概论、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计与实施、心理训练与人员培训等。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汉语言文学(本科类)

汉语言文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实际应用能力,适合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高级文秘、公关、宣传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到教育、文化、出版等部门从事教育、创作、评论、编辑、新闻采写和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语言学概论、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中国汉文字学、文学概论、写作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美学、社会学、修辞学、行政管理学、国际政治与经济、编辑学等。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汉语言文学(师范)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汉语言文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中等和高等学校进行汉语言文学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语言学概论、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中国汉文字学、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美学、写作、教育学、心理学、语文教学论等。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汉语言文学(高级文秘)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实际应用能力,适合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秘、公关、宣传和行政管理工作,文化部门从事创作、评论、编辑和新闻工作的高级文秘人才。

主要课程:语言学概论、古代汉语、现代汉语、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现当代文学史、写作、外国文学、社会学、修辞学、现代管理学、管理心理学、档案学、公共关系学等。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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