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3考试网
 3773考试网 - 高考 - 招生简章 - 正文
北京 上海 广东 山东 江苏 浙江 湖北 四川 天津 陕西 湖南 福建 重庆 安徽 辽宁 江西 海南 宁夏 吉林 山西 广西 云南 新疆 黑龙江 青海 甘肃 西藏 河北 贵州 河南 内蒙古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4年招生简章

来源: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14-5-23 9:59:25

2014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简章

 为保证我校2014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兼顾国家、考生、学校三者的利益。

第二条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3、办学类型:普通、公办

4、学校层次:全国重点本科

5、招生计划: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网(http://zs.nuist.edu.cn)查询。

6、学费标准:采用学分制收费,具体收费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7、证书颁发:符合相应条件的,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中外校际交流等合作培养项目同时颁发国外合作大学证书。

8、就业情况:学校2013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9.19%,其中高质量就业率达97.40%,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三条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录取,思想政治品德主要看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1、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以下专业分别对色盲、色弱提出限考:

限色盲、色弱专业(15):大气科学、大气科学类大气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大气科学(水文气象)、地理信息科学、遥感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应用化学、化学类应用化学(中外合作办学)、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

限色盲专业(12):大气科学(大气探测)、大气科学(大气物理)、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大气科学(大气环境)、海洋科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给水排水科学与工程、动画(动画艺术/数码动画/数字绘画)、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现代展示艺术)、设计学类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艺术与科技。

2、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3、男女比例不限。

4、实行远程网录取,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5、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录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满,再录取第二志愿,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的院校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6、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即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如果所报第一专业已满,按顺序考虑第二专业,依此类推。

7、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选测科目类型、等级要求及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下:

(1)各专业选测科目类型要求(文、理):按《江苏招生考试》公布的选测科目类型要求招生。

(2)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普通类要求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要求选测为B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3)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江苏省规定的等级要求执行,即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4)艺术类考生按照江苏省规定的等级要求执行,即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5)其他招生类型按《江苏招生考试》公布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招生。

(6)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为:考生进档后采用等级级差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按照“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 等级,分别加上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8、学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需参加当地省艺术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其中江苏七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规定调阅档案,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9、在不降分录取的前提下,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适当加分投档的政策。

10、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及我校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第三章  录取与入学

第四条学校招办根据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拟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有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第六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奖助学金

第八条学校设置总额3000万元的各类奖助学金,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章  招生咨询电话和网址

第九条咨询电话:025-58731378、58731387

网 址:http://zs.nuist.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本章程适用于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

第十一条本章程授权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专业介绍

金融工程(本科类)

该专业培养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的设计与开发人才、大型企业的财务管理人才、金融技术与开发暨金融风险管理人才。该专业主要课程有金融学、金融工程概论、西方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应用随机过程、金融经济学、投资学、衍生金融工具、固定收益证券、电子商务、货币银行学、现代统计软件、金融风险管理、管理学原理和运筹学等。学生毕业后可以在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监管机构、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国家综合经济调控部门等单位从事实务和研究开发工作。

法学(本科类)

该专业培养学生系统掌握法学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分析方法与技术,了解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熟悉法律和我们党的相关政策,经过四年的理论学习、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初步具备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学逻辑思维方法解决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并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具备较深厚的文化素质和科学素质,毕业后能够在司法、立法、行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机构从事法律工作,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主要课程有: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

汉语言文学(本科类)

(高等文秘方向)

该专业的学生主要学习中国语言文学、高等文秘方面的基本知识,接受相关理论、发展历史、研究现状等方面的系统教育和各种实际职业操作能力如汉语言文字运用尤其是公关写作能力、外语听、说、读、写、译能力等的基本训练。该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国文化、语言学、秘书学、公共关系学、现代管理学、市场营销学、文秘英语(日语)、商贸英语(日语)、英语(日语)听力、英语(日语)口语等。学生毕业以后具备汉语言文学与高级公关文秘工作的系统知识与专业技能,能够在新闻、文艺出版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和各类公司、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高等文秘、新闻创作、书刊编辑、语文教学与研究,以及文化、宣传等方面工作。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类)

该专业主要培养掌握数学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具有运用数学知识,使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几何学、物理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微分方程、离散数学、数值计算方法、计算机技术、程序设计、数据结构、计算机算法分析和设计、计算机信息处理、函数论、运筹学、金融数学、最优化方法、数学模型、数学实验等。学生毕业后能在科技、教育、经济和金融等部门从事研究、教学工作或在生产、经营及管理部门从事实际应用、开发研究和管理工作,或继续攻读研究生。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