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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来源:西安文理学院 2014-5-23 11:33:50

2014年西安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西安文理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文理学院,学校国标代码为11080,英文校名为“Xi’an 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学校位于世界闻名的历史文化古都西安市。是由西安市政府主办、省市共建、面向全国招生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设有12个二级学院、41个本科专业,涉及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农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目前有4个省级重点学科(中国古代文学、专门史、分析化学、原子与分子物理学),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应用化学、汉语言文学),4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视觉传达设计、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化学),5个省级教学团队(分析化学、长安历史文化、计算机应用技术、大学英语、中国古代文学),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生命科学、文学艺术创新创业综合实验教学中心),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创意--实践型艺术设计、应用型软件服务外包、应用型化学专业)和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西安软件服务外包学院工程实践教育基地),是陕西省应用型地方院校率先开展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试点单位。

学校办学思路是: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内涵发展,提高质量;改革创新,加快发展;强化开放,服务社会。

学校办学的类型定位:教学型大学;层次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发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定位:文理为基,工管为重,师范做精,专业做特;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教育培养基础厚、能力强、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服务面向定位:立足西安,面向西部,为区域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服务。

学校名称:西安文理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地址:高新校区:太白南路168号;太白校区:太白南路212号;书院校区:书院门63号。

教学地点:学前教育专业:西安文理学院书院校区;其余专业:西安文理学院高新校区。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负责学校普通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学校的发展规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做好招生宣传和新生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各项事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14年学校部分专业按照学科大类编制计划进行招生,其中,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专业),按“1+3”模式培养,即前一年为基础课程教学,后三年分专业培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专业),按“1+3”模式培养,即前一年为基础课程教学,后三年分专业培养;其他专业按照专业编制计划进行招生和培养。

学校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所有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结果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专业清”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当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无专业分数级差。在总分相同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满足专业录取条件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参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也可录取其他科目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  英语专业须参加口试,且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并要求英语口试合格。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应试语种,但入校后必须选择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公共课。

第十五条  我校体育教育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级统考成绩,录取原则为: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后,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招生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男子低于1.70米,女子低于1.60米者,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0.5者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所设考点省份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分数线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统考并合格后,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我校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分数线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统考并合格后,使用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成绩,录取原则为: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专业)、美术学、音乐学、音乐表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八条我校执行国家物价部门收费标准:

本科:文史、财经3500元/学年;理工、体育、外语4500元/学年;美术学、音乐学7000元/学年;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戏剧影视文学9000元/学年;音乐表演11000元/学年。

高职(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文史、理工类5500元/学年。

住宿费按设施配备不同分为1000元/人学年、850元/人学年、800元/人学年、700元/人学年、650元/人学年、500元/人学年(书院校区)、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奖助体系,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特困学生全程全部资助;以及福慧慈善基金会奖学金、王延安助学金、丛一平奖助学金、刘海军助学金等社会捐助的各类奖助学金。学生在校期间,依据其综合考评成绩及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可享受相应的奖、助学金。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绿色通道: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顺利入学开设了绿色通道业务,申请程序及要求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对本地区已开展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学生,报到前必须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生资助中心,自行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程序及要求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第二十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西安文理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学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讯方式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68号

邮编:710065

联系电话:029—88221619,88221907

传    真:029—88258519

学校网址:www.xawl.edu.cn

招生信息网址:zsb.xawl.org

招生官方微博:http://weibo.com/xawlzsb

学校的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考生可通过招生官方微博进行咨询。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由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我校2014年招生计划以当年教育部审批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西安文理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思想政治教育(本科类)

思想政治教育(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素质,具备哲学、法学、政治学、管理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基本理论知识的人才。本专业以2+2模式下设思想政治教育方向和纪检监察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方向培养能在初级中学以上学校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教学和研究的复合性、应用型人才。纪检监察方向培养能够在基层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的监察部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同时也适合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行政、人事培训、思想政治与法制教育的复合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

思想政治教育方向的主要课程有: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毛泽东思想概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政治学概论、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法学概论、管理学概论、逻辑学、中国近现代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西方哲学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伦理学、西方政治思想史。

纪检监察方向的主要课程有:纪检监察概论、法学概论、政策法规选读、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实务、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实务、信访工作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学前教育(本科类)

学前教育(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深厚的人文底蕴、扎实的专业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和从事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咨询与测评,以及儿童文化产业(新闻、出版、广告、影视、动漫、网络等)开发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生理学、普通心理学、教育学、学前卫生学、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教育史、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幼儿园课程、幼儿园组织与管理、学前教育科研方法、学前教育评价、钢琴、舞蹈、音乐、美工、书法等。

实践环节:入学教育、军事训练、教育见习、社会调查、教育实习、课程实训、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等。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类)

中国语言文学类

中国语言文学类包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三个专业。

2013年我校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三个专业仍然采用大类招生,“平台+模块”的人才培养模式,施行1+2+1的分段式培养。按照“一体多元”的专业综合改革要求,在中国语言文学平台之上设置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三个专业方向。第一学年不分专业,学习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和专识教育平台中的学科基础模块的全部课程。第二学年根据学生意愿和学习情况进行专业分流,分专业学习两年后,进入最后一年的毕业实习(第七学期)和毕业论文(第八学期)等实践教学阶段,完成大学本科综合实践能力培养目标。

汉语言文学(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教师教育方向,主要面向基础教育和中高等职业教育,培养具有汉语言文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从事语文教学的新师资及进行理论研究、文学创作、文学评论及语言文字处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

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概论、文学概论、美学概论、中国古代文论、西方文论、普通写作、中学语文教学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课程。

主要实践环节

入学教育、军训、社会调查、教育见习、教育实习、课程论文、毕业论文

学位授予  文学学士

汉语国际教育(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教师教育方向,主要面向国内外语言类学校,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扎实的汉语、英语基础,了解并掌握中国语言文字、中国文学、中国文化,能够从事对外汉语教学、研究的新师资及在国内外的文化管理、文化交流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汉语、汉文化交流推广等相关工作的国际化、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

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文学概论、语言学概论、对外汉语教学论、对外汉语教学法、实用汉语语法、普通话语音、中国传统文化、西方文化、语用学概论等。

主要实践环节:

入学教育、军训、社会调查、课程论文、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毕业论文

学位授予:文学学士。

秘书学(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求的,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企业管理、教育培训、公关、宣传等技能的,适应于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教育机构从事文秘及相关领域工作的应用型秘书人才。

主要课程:

秘书理论、秘书史、文书学与公文处理、办公自动化、信息与档案管理、秘书写作、演讲与辩论、秘书英语口语、公共关系等。

主要实践环节:

入学教育、军训、社会调查、社会实践、职业技能训练、专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学位授予:文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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