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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14年招生简章(面向江苏省外)

来源:扬州大学 2014-5-23 22:19:27

2014年扬州大学招生简章(面向江苏省外)

 一、学校性质、概况、颁发证书

学校全称:扬州大学

院校性质:省属综合性大学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扬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扬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概况:扬州大学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具有112年的悠久办学历史,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齐全,人文积淀深厚,教育资源优越。

学校现设有 26个学院, 112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学校建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拥有14门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全国农科教人才合作培养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15个省重点专业(类),29个省品牌特色专业,14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专业的人才培养创新模式被列入国家级实验区,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3项。

全校现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34700多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8600多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11000多人。作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博士后流动站1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4个,博、硕士专业学位14种;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优势学科4个,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6个,部、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15个,部、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省级研究院9个,科学研究机构84个,教学实验室(中心)36个。学校目前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700多项,全校年科技经费4亿多元。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连年位居江苏高校前列。学校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包括接受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和招收港、澳、台学生的资格。

学校党委先后被江苏省委表彰为“江苏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被中共中央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二、录取规则

1、调档:

(1)我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的比例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提出调档。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提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

2、专业调配及录取:

基本原则: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基础上,严格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文化成绩(音乐类以专业成绩,美术类以总分成绩)优先,择优录取。

(1)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3)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其级差为0-3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4)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①音乐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达生源所在省音乐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②美术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达生源所在省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文化与专业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5)外语类专业录取要求:报考我校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如外语总分为150分,则外语单科成绩应≥115分;如外语总分为120分,则外语单科成绩应≥95分。

3、特殊要求与限制情况:

(1)外语语种要求:日语、法语、朝鲜语专业的报考语种除英语外可以分别对应为日语、法语,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报考外语类专业须口试成绩符合要求。

(2)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三、收费标准及奖励、资助措施

学费标准:因江苏省物价局正在对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进行结构性调整,故我校分省计划表中学费标准未标注,2014年各专业收费标准按江苏省物价局公布的新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奖助学金:设奖项20余项,年发放金额约2900余万元。

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①国家助学金;②勤工助学;③困难补助;④生源地助学贷款;⑤伯藜助学金等社会资助。

四、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4--87991290、87971626、87971618

学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邮政编码:225009

电子邮件:ydzb @yzu.edu.cn

网址: www.yzu.edu.cn

五、本简章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扬州大学招生专业介绍

哲学(本科类)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适应能力的高水平、高素质的哲学专门人才;培养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专业素质、人文素质、心理素质以及较高的理论思维能力和一定的实际应用能力的能在党政机关、新闻出版、教育宣传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理论宣传教学研究及出版编辑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开设的主要课程:哲学通论、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列哲学原著、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现当代西方哲学、科技哲学、伦理学、人学研究、逻辑学、美学、宗教学、法学概论、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自然科学概论、科学史、中外通史等。

经济学(本科类)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扎实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较熟练地掌握当代经济分析方法,具有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能力,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开设的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产业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货币银行学、会计学、统计学、国际经济学、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农业经济学、贸易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经济学说史。

法学(本科类)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现代法治社会发展的需要,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系统地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知识和法律规定,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国内立法信息,能较熟练地应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具有较广泛的适应能力的法律人才。

开设的主要课程:法学导论、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总论、刑法分论、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亲属法与继承法、知识产权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教育学(本科类)

(心理教育方向)(师范)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教育理念、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以及学校心理教育的实践技能,并能兼教相邻专业课程或从事教育管理的中小学心理教育教师、教育科研单位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

开设的主要课程:教育概论、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学论、德育原理、人格心理学、学校心理卫生学、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心理咨询与治疗、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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