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英文名称:“college of information and business, north university of china”。院校代码:13538。办学性质:独立学院。学校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办学形式:全日制。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工业园区8号路15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学院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并且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各省级招办投档方式接收档案。
第九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学院以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按照各省规定执行。
第十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并充分考虑相关科目成绩确定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江苏省对进档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排序录取。
第十一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院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同时学院不开设藏语等少数民族语言教学。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规定:“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本院规定不录取。
第十四条 音乐学专业(艺术类)录取办法:只招收声乐演唱、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打击乐器演奏和中国乐器演奏方向,文化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控制线的情况下,按各省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第五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毕业证书;符合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其它事宜
第十六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实行“3+1”培养模式,即实行三年在校内学习,一年在校外实训基地学习与实训的培养模式。
第十七条 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我院设有多项奖学金以及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政策规定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条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351-3624910 传真:0351-3624912
网址:http://xxsw.nuc.edu.cn E-mail:zbxszb@163.com
第二十一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本章程解释权归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专业介绍
经济学专业(本科 文理兼招 学制四年)
专业方向:投资经济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现代经济学理论和金融理论,熟悉证券投资和期货投资的理论和技巧,熟练使用外语,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全面掌握现代银行的运作机制和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经济学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原理、会计学原理、计量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投资经济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期货市场
就业方向: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期货经纪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工作,也可以在各类专业学校、科研机构从事相关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法学专业(本科 文史类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法学专业培养具有系统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法律实践基本方法和技能,毕业后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管理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工作的高级人才。
主干学科:法学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面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有关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科学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
英语专业(本科 文理兼招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比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能在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英语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外国语言文学
主要课程:基础英语、高级英语、报刊选读、视听、口语、英语写作、翻译理论与实践、语言理论、语言学概论、主要英语国家文学史及文学作品选读、主要英语国家国情。
就业方向: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 理工类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机电产品和系统的设计、制造和控制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工业生产第一线从事机械制造领域内的设计制造、科技开发、应用研究、运行管理和经营销售等方面工作的基础扎实、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强的工程应用型人才。
主干学科:力学、机械工程
主要课程: 画法几何及机械制图、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机械原理、机械设计、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控制工程基础、测试与传感技术、液压传动、数控技术、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机械制造工艺学、信号处理技术、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电气控制与 PLC、现代设计方法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从事机械工程领域内的研究、开发、管理、经营和教学等方面的工作
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本科 理工类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金属材料科学与工程等方面知识,能在冶金、机械、电子、化工、航天航空等领域进行材料结构研究与分析、金属材料及复合材料制备、金属材料成型等工作,从事材料科学与研究、技术开发、工艺和设备设计、材料生产经营管理及营销等方面工作的高级技术人才。
主干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
主要课程:物理化学、金属学、材料工程学、材料力学性能、材料分析技术、金属材料学、材料成型加工工艺与设备、计算机在材料工程中的应用、软件工程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能够在冶金、机械、化工、军工、航空航天、交通、仪表等行业的公司、厂矿、科研设计单位或者高校从事与材料有关的科学研究、设计、生产、经营、管理以及教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