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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兴华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来源:长安大学兴华学院 2014-5-27 18:04:39

2014年长安大学兴华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长安大学兴华学院

第三条学院代码:14034

第四条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富鱼路81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学院性质:长安大学兴华学院是由教育部(教发[2006]72号)批准成立,由长安大学按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七条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八条 依据教育厅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我院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区、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招生考试

第九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条根据我院各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参加全国统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需要重新修读英语。请此类学生慎重报考。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一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市、区)所制定的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调档比例执行所在省(市、区)规定。

第十三条 在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我院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安排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第十四条 不设置专业级差,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在我院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我院承认生源所在地省(区、市)的专业统考成绩,并在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同时达到规定提档线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招办协调下,我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数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七条 我院认可各省(区、市)高考加分的政策规定,并按加分后的成绩排序调档、录取。

第十八条 我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录取时,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第五章 毕业和就业

第二十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经考核合格者,由长安大学兴华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均授予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为学生提供相关行业的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等就业平台,学生可通过学院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等办法,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并由省教育厅签发就业报到证。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依据陕西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理工类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年

文史类专业学费为10000元/生·年

艺术类专业学费为15000元/生·年

第二十三条 资助与奖励: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新生报到注册“绿色通道”制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先入学,随后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

2、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的规定,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3、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4、在校大学生入伍服兵役,学校予以保留学籍,按国家规定享受学费补贴、贷款代偿、学费资助等政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或有舞弊行为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长安大学兴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我院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

电话:029-88751800   88751079(传真)

地址:西安市富鱼路81号长安大学兴华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77

网址:www.chdxhxy.com          信箱:zs@chdxhxy.com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土木工程(本科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土木工程学科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具备从事土木工程设计、施工、开发、管理能力并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学生在校期间主要学习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工程制图、计算机原理及应用、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土力学、水力学、建筑材料、房屋建筑学、钢筋混凝土基本理论、钢筋混凝土与砌体结构、钢结构、施工技术、工程经济与企业管理等课程。接受工程设计、结构实验和现场实习等实践环节的训练。初步具有从事土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研究、管理的能力。

毕业后,主要在房屋建筑、隧道与地下建筑、水利与水电工程、道路、桥梁和矿山建筑等领域从事土木工程设计、施工、管理、项目规划、开发及科研、教学等工作。学制四年。

交通运输(本科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汽车运用工程方面的高级技术人才。学生在校期间主要学习运输车辆及车辆保障设备的设计、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运输系统规划、组织、管理、交通运输环境保护与安全技术、机电控制理论与技术、运输市场学、物流学、交通运输学、智能运输、汽车检测诊断理论与维修技术方面的基础理论与科学方法,从而使学生具有交通运输规划、交通运输企业设计与管理、运输新技术与运输市场、市场营销与车辆售后服务、汽车诊断、维修与机务管理的能力和汽车运用方面的试验、研究、设计能力。

学生毕业后,主要在交通系统和相关行业从事运输市场开发、运输业组织管理及交通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检测诊断和维修等工作,也可以在有关院校和科研单位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学制四年。

交通工程(本科类)

本专业培养交通工程方面的高级技术人才。主要学习公路与城市道路的交通规划、交通调查与经济分析、交通安全与交通控制及道路勘测与设计方面的知识。要求学生获得交通控制、组织、管理及经济论证的能力,以及一般公路与城市道路规划与设计的基本知识。

毕业生主要在交通部门或公安部门从事公路与城市道路的规划、监理、设计、科研及组织管理等工作,也可从事大专院校的本专业教学工作。学制四年。

建筑学(本科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室内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设计部门从事设计工作,并具有多种职业适应能力的通才型、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毕业生主要从事建筑设计及群体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室内设计、城市规划设计以及管理、教学、科研、开发等工作。学制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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