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安医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西安医学院
二、学校地址、网址:
未央校区(新校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邮编:710021
含光校区(老校区):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74号 邮编:710068
学校网址:http://www.xiyi.edu.cn
三、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五、招生范围:本科面向陕西、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高职(专科)面向陕西省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六、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调档申请比例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以内。
3、对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
4、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5、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分数最高的考生的志愿要求,再满足分数第二高的考生的志愿要求,以此类推。对每位考生的志愿要求,先考虑其第一专业,再考虑第二专业,依次类推。不设专业级差。对所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6、对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需达到该省规定的相应学历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 的规则录取。
7、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三好、优干及文娱、体育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同时考虑相关单科成绩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
8、对不能完成我校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剩余计划将调剂到其它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9、我校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
10、被录取为我校的免费医学定向考生,必须在入学前分别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县(区)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签定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未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考生身体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鉴于医学类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对考生身体要求补充如下:
1、建议肢体残疾、弱视、斜视、双眼矫正视力不正常、嗅觉迟钝、口吃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医学和药学相关专业。
2、建议报考护理和助产专业的男生身高在1.65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8米以上。
3、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习惯左手做事(俗称左撇子)的考生。
八、学费标准:本科:市场营销、英语、公共事业管理及其方向4500元/人·年,其它专业及其方向5000元/人·年;高职(专科):各专业均5500元/人·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
九、报到要求: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依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时报到注册,愈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入学资格审查: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发现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或弄虚作假入学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奖、贷、助学情况: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学金,同时设有国家助学金,提供校内勤工助学机会等,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二、证书颁发:符合学校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其它:本章程只针对普通高考考生。其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未尽事宜可向西安医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咨询。
十四、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电 话:(029)86177408(未央校区) 88462933(含光校区)
传 真:(029)86177408 86177398 (未央校区) 88462933(含光校区)
E-mail:xy86177409@163.com
西安医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英语(本科类)
【英语(医学方向)】(本科)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与我国现代化建设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面向各医药企事业单位、医学英语杂志社等方向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综合英语、英语语音、英语阅读、英语语法、英语听力、口语、英语写作、翻译理论及实践、英语视听说、英语国家概况、语言学、日语、医学英语术语、医学英语阅读、医学英语翻译、医学英语写作,英美文学史及选读、基础医学概论、临床医学概论等。
学位授予: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临床医学(本科类)
【临床医学】(本科)
学制:五年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要求学生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系统掌握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具备对急、难、重症的初步处理能力;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具备开展临床科研的初步能力。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细胞生物学、人体寄生虫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流行病学、精神病学、神经病学、医学心理学、中医学等。
学位授予: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毕业生主要去向: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部门从事临床医疗和预防工作,也可在医学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或继续攻读研究生。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本科)
学制:五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全科医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全科医学思维、诊疗策略等应用能力,能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机构从事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开展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应用型医学人才。
培养要求:要求学生具备较广泛的人文、社会和自然科学知识;掌握基础医学、全科医学及临床医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具备较强的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有参与现代医学新技术、新项目的基本技能和发展潜能;掌握一门外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
主要课程:英语、计算机基础、细胞生物学、医用基础化学、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药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微生物与免疫学、预防医学、诊断学、外科学、内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精神病学、神经病学、医学心理学、医患沟通学、医学伦理学、中医学、全科医学基础、社区医学概论、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健康教育、行为医学、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等。
学位授予: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毕业生主要去向:在基层医疗卫生部门从事全科医疗工作。
【临床医学(麻醉方向)】(本科)
学制:五年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临床麻醉、急救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要求学生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系统掌握麻醉学基础与临床麻醉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各种麻醉技术及复苏、急救技术;掌握一般危急重病的诊断、急救及处理知识;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具备开展临床麻醉科研的初步能力。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细胞生物学、人体寄生虫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麻醉药理学、临床麻醉学、疼痛诊疗学、危重病医学等。
学位授予: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毕业生主要去向: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部门从事临床麻醉、复苏与急救工作,也可在医学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或继续攻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