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716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1123号,邮政编码:510925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允许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第三批B线、高职“3+证书”。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高职“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无英语口语加试要求。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年12500元,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年13000元;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年13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优秀大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3.经济困难大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
4.经济困难大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6000元(在校期间免利息,毕业后第三年还本付息);
5.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毕业后参加“三支一扶”活动可享受国家相应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
6.学院奖学金分: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1000元;
7.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置勤工助学岗位;
8.组织在校学生购买大学生医保,国家财政补贴230元/年。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党委办公室,联系人:龚寅华
监督电话:020-37987218
传真:020-37987218
电子邮箱: 445865003@qq.com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87992828 020-37987281
传真:020-37987283
电子邮箱: nylgxy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nyjy.cn
招生网址:http://www.nyjy.cn/zsb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于2014年3月20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2014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委托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报关与国际货运(专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国际贸易、报关与国际货运基本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货物运输、货物通关、货物报检、国际单证与结算、货运代理等方面操作技能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主干课程:经济学、基础会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运输保险、国际货运代理、报关实务、货代英语、中国关税实务、商品归类基础、集装箱运输管理、外贸英语函电、外贸单证实务、商品检验检疫实务、国际航空货代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综合实训等。
技能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国际货代资格证书、报关员资格证书、报检员资格证书、国际商务单证员资格证书、IATA /FIATA国际货运销售代理人资格证书等。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在外贸外资企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报关和报检单位等从事海、陆、空运代理、船舶代理和仓储管理、货源集散组织、报关报检业务及审单等工作
建筑设计技术(专科类)
(1)建筑工程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建筑设计技术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具有手绘、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建筑表现微机绘图等实用技能,可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设计、建筑表现、微机绘图、建筑施工及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素描、色彩、构成、中外建筑史、高等数学、建筑制图、表现技法、建筑材料、建筑力学与结构、居住建筑设计原理、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建筑构造、建筑施工、建筑工程预算、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技能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 CAD中级 (建筑类)、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 CAD高级 (建筑类)、监理员的考证
就业方向:毕业生主要面向公司、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设计、建筑构造设计;绘制建筑施工图和建筑施工、组织、管理以及建筑工程概预算等工作。
(2)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现代装饰施工技术和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装饰设计能力的高级技术人才,可在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建筑装饰施工、质量管理、计划管理、装饰工程监理、装饰工程预决算等工作。
主干课程:素描、色彩、装饰材料、工程力学、建筑装饰构造、装饰表现图技法、建筑装饰设计、建筑装饰、CAD、3Dmax、建筑装饰施工技术、装饰工程定额与预算、装饰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装修装饰项目管理、装饰工程监理和项目实训、预算书编制、招投标实践、校内校外基地实践等专业知识
技能证书:英语应用能力A/B级证书、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证书、装饰工程施工员、装饰工程质安员、装饰工程监理员、装饰工程资料员、装饰工程材料员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主要面向建筑装饰企业、房地产公司、各企事业单位的基建、设计等单位从事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施工设计和从事相关项目管理工作。
数控技术(专科类)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数控原理、数控系统、数控编程、数控机床与数控加工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能在数控技术相应领域从事生产、技术、服务、管理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 机械制图与CAD, 电工电子技术基础,机械设计基础,互换性与测量技术,液压与气动技术,机械制造技术,数控机床,数控加工工艺及编程,CAD/CAM,数控机床故障诊断与维护。
技能证书:
1、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B级证书;
2、广东省普通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证书;
3、计算机辅助设计(AutoCAD)中级证书;
4、 计算机辅助制造程序员(Mastercam)证书;
5、数控机床操作工(含数控车床、数控铣床加工中心)中级证书。
就业方向: 主要面向企业,从事数控加工工艺规程设计及数控编程,数控加工,数控机床的安装调试,维护保养、技术改造和数控设备的营销及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