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3考试网
 3773考试网 - 高考 - 招生简章 - 正文
北京 上海 广东 山东 江苏 浙江 湖北 四川 天津 陕西 湖南 福建 重庆 安徽 辽宁 江西 海南 宁夏 吉林 山西 广西 云南 新疆 黑龙江 青海 甘肃 西藏 河北 贵州 河南 内蒙古

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来源: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 2014-6-3 18:20:14

2014年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4363。

第五条      学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教育园区学府路,邮政编码:52396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广东省录取批次:第三批专科B线和高职“3+证书”批次;外省录取批次详见当地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省外生源按生源省招生层次及投档比例。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院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高考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四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学院认可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服装设计专业15000元/年、鞋类与皮具设计专业15000元/年、工业设计专业15000元/年、艺术设计专业15000元/年;商务英语专业(中外学分互认项目)18800元/年;其余各专业学费标准:13000元/年。住宿费:6人间(有空调)每生每年1200元;4人间(有空调)每生每年16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一)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推荐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

(二)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纳学费的学生,学院协助办理助学贷款。学院推荐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监察室,录取期间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联系人:郑士览

监督电话:0769-83076818

电子邮箱:228495375@qq.com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83076600、6606、6627、6693。

传    真:0769--83076600。

电子邮箱:cxxyzs123@126.com

学院网址:http://www.gdcxxy.net

招生网址:http://www.gdcxxy.net/zhaoshengjiuye/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于2014年3月20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委托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2014年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会计(专科类)

会计专业不仅是会计师、审计师、注册会计师的摇篮,也是厂长、经理的摇篮。在各类不同层次的学校中,会计都是一个广受追捧的专业。

1、专业特色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会计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会计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国政府对会计工作都给予高度重视。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对会计类专业人才的需求一直处于上升的趋势,即使是大学生人数激增,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今天,会计类专业的就业形势也依然较好。因为会计类专业就业面比较广,各行各业都需要会计,而且市场需求数量较大也较稳定。

2、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综合素质,熟悉财经法律法规,掌握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实际操作技能,并能运用计算机处理会计业务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会计人才。

3、主干课程

会计专业除了综合素质课之外,开设的主要专业课有:

(1)专业基础课:经济数学、经济学基础、经济法基础、统计学基础、管理学基础、财政与金融、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市场营销。

(2)专业技能课: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审计基础、会计电算化、税收与申报。此外还开设若干选修课,例如,专业英语、财务报表分析、计算机财务管理、预算会计、电子商务、企业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等。

(3)实践教学课:基础会计实务、财务会计实务、会计综合实训、成本核算实务、审计实务、毕业顶岗实习、毕业论文等。

4、就业方向

会计专业技术性较强,就业方向十分明确。就业单位遍布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经济组织。毕业生可以在其中的财会部门、审计部门、投资与理财部门,以及经济统计分析、成本核算、资产管理等部门,从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其中,主要会计核算岗位有:会计主管、出纳、会计、稽核;主要财务管理岗位有:财务管理、经济统计分析、成本核算、投资与理财,等等。

职称与职务方向:会计毕业生可以胜任会计员,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可以胜任助理会计师、会计师和审计师;职务方面可以担任会计核算员、主办会计,通过努力可以晋升为财务主管、财务科长、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

5、职业资格证书指引

学生在校期间通过相关考试可以获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初级证书、助理会计师证书。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