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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来源:广州东华职业学院 2014-6-3 18:44:17

2014年广州东华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广州东华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和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州东华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4362。

第五条 学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水均田路363号;邮政编码:51054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隶属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学院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毕业证书的学院名称:广州东华职业学院,毕业证书的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学院的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的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学院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接待考生和家长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广东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学院录取批次:广东省第三批B线、高职“3+证书”。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切实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以考生志愿为次序,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各类的具体录取标准,按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和“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按总分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首先,依据考生所填志愿的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其次,在第一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总分相同时,按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的当年《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对各种符合优先录取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我院美术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是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上述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2500元,艺术类、建筑类每生每年13000元(以物价局批准文件为准)。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的政策

第二十七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国家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奖学金与每年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挂钩。奖励给优秀的学生。

第二十九条 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可以安排在校内外进行勤工俭学活动。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   部门:广州东华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纪检监督办公室

联系人:曾桂兴,监督电话:020-87477635

传真:020-87475139转827

电子邮箱:zgxedu@163.com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总机:020—87475139转808

招生办电话:020-87470138

传 真:020-87475139转880

电子邮箱:gzdh201103@126.com

学院网址:http://www.gzdhxy.com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州东华职业学院于2014年3月19日由院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院2014年度专科(高职)招生工作。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招生规定不一致的,则以国家和省的招生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院委托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州东华职业学院

二○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广州东华职业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建筑工程管理(专科类)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简介

培养目标: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建筑工程管理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建筑工程管理、施工及施工组织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高素质技能型建筑工程管理人才。

核心课程:学英语、建筑CAD、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施工组织、建筑材料与检测、建设法规、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建筑构造与识图、建筑力学、建筑结构、建筑工程测量等。

就业方向:业生可到建设管理部门、施工和房地产企业、各建设单位、工程咨询、造价、监理、招投标等中介机构从事工程技术管理等工作。

建筑工程管理(造价)专业简介

培养目标:本专业根据建筑工程管理专业造价员岗位及相关岗位发展需要,结合学生职业成长规律,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一定的经济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基础理论,掌握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技术,具有工程造价岗位职业能力,能从事工程造价确定、工程造价控制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大学英语、建筑制图、建筑CAD、建筑构造、建筑材料、建筑力学与结构、建筑测量、建筑应用文写作、建筑工程经济、建筑法规、建筑施工技术与组织、安装工程施工技术、建筑结构施工图识图、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与实务等。

就业方向:造价咨询机构、招投标代理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及工程设计部门、工程监理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行政监管机关等。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科类)

房地产经营与评估专业简介

培养目标:培养房地产综合开发和经营管理应用型人才。系统掌握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知识,熟悉房地产经济理论,懂得建筑工程及房地产法律知识,熟悉经济管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内容,通过应用型人才模式的培养达到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水平,适应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运用所学知识具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管理和房地产投资融资、营销策划、征地拆迁、房地产估价等能力。

核心课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房地产金融、建筑施工、经济学、工程经济学、管理学原理、会计学原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市场营销、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在房地产经营与开发公司、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房地产投资咨询公司、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房地产经纪公司等从事房地产投资融资、房地产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估价等工作。

房地产经营与评估(营销)专业简介

培养目标:培养房地产综合开发和经营管理应用型人才。系统掌握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知识,熟悉房地产经济理论,懂得建筑工程及房地产法律知识,熟悉经济管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内容,通过应用型人才模式的培养达到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水平,适应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运用所学知识具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管理和房地产营销与策划等能力。

核心课程:房地产经济学、房屋构造与建筑识图、建筑施工与工程概预算、建筑CAD制图、城市规划与小区建设、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市场调查与预测、房地产销售实务、房地产经纪实务、房地产项目投资分析、房地产项目策划、房地产广告策划、房地产策划文案写作、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景观设计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培养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估价业务,开展房地产销售、营销策划、中介代理、项目评估、物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就业部门主要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纪代理公司、咨询顾问公司、评估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和政府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

工业设计(专科类)

工业设计专业 (平面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较为专业的平面设计人才、能与客户交流承接业务,完成设计、制作、以及后期的菲林校对检查、印刷监督、产品验收等各个环节工作;独立完成图片调整、修片、处理、合成,影集设计等工作;还可以从事电子媒体的设计制作,完成网站前台设计和一些多媒体文件的设计制作等其它图像图像类的工作。

主干课程:设计素描、彩与构成艺术、图形创意、FLASH、3DMAX、网页设计与制作、动漫基础、平面设计、photoshop、    摄影摄像、二维动画制作、影视编辑、电视节目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VCD/DVD光盘制作、三维动画制MAYA、非线性编辑、多媒体编程、虚拟演播室、卡通动画、设计制作综合表现等。

就业方向:主要在各级政府机关单位、科研机构、机械制造行业、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动画产业、报刊杂志及印刷行业等从事平面设计、多媒体产品设计与制作与经营管理工作。

工业设计专业(装潢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具备从事广告设计、VI设计、展示设计、企业形象策划等多方位的复合型应用人才。能胜任广告公司、印务公司、传播公司、展览展示公司、报刊杂志社及企事业单位设计策划等工作。

主干课程:素描、色彩、字体与标志设计、基础版面设计、图形设计、构成原理、装饰基础、平面广告设计、展示设计、书刊与样本、计算机美术辅助设计等

就业方向:新闻出版社、印务公司、广告传播公司、印刷厂、网络公司、企事业单位设计策划部门等;也可从事室内设计师、施工管理员、高中级装饰设计师、装饰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施工员、质量安全员、装饰装修工等工作。

工业设计专业(包装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能从事现代包装设计、包装印刷、包装材料及设备选用、质量检测、技术管理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广告摄影、广告文案、广告策划与创意、图形创意、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字体与版式设计、商业插画、商标设计、图形设计、文字设计、展示设计、色彩设计。

就业方向:主要从事各种外销内销产品的包装设计工作、也可从事广告媒体、建筑设计、礼品包装、形象设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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