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与保送生分别举行,具体办法另行发布。按照本简章申请保送的考生,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自主选拔测试,但是必须另行报名,申请材料如无重要变化,可不再邮寄。
2.在本次保送生选拔中获得笔试资格的考生,同时报名参加自主选拔的,可以自动获得北京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考试的笔试资格。
3.在本次保送生选拔中最终被认定为保送生的,不参加北京大学2011年的自主选拔测试;在本次保送生选拔中未能通过测试的,可以参加北京大学2011年的自主选拔测试,并择优给予保送或者自主选拔认定。
4.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5.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9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 62751407 传真:(010) 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 http://www.pku.edu.cn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