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2010年报考指南
★招生计划
2010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为7919人,其中本科计划6919人,专科1000人。本科在山东省计划6141人,其他省市计划778人,专科全部面向山东省招生。
★录取规则
学校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遵照国家教育部门和各省有关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1.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3.按照志愿清的原则录取。学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依据考生的志愿、投档成绩、体检等情况,决定是否录取和分配专业,在招生计划内对于报考专业已满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对于不服从调剂、成绩偏低同时报考专业已满或体检不合格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我校将依照规定予以退档。
4.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通过学校组织的选拔测试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或选拔比赛,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我校方能录取。
5.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取得《聊城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凡省统考艺术类专业须取得相关省颁发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体育教育专业、艺术类专业考生在高考文化分数线以上,依据招生计划规定的比例投档后,按专业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社会体育专业按照投档的文化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
6.除国防生、英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外,我校其他专业均不限制应试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原则上均开设大学英语课程。
7.除国防生外,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8.建筑学本科专业要求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且无色盲,凡报考建筑学或土木工程本科专业的考生,均暂录为“建筑学”专业。学校将于新生报到后一周内加试美术,并按美术加试成绩进行录取,因美术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将被调整到土木工程本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