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籍考生不符合条件外来工子女可在粤借考
南方日报:2014年,哪些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负责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2014年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并有3年完整学籍的,可报名参加“3 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报考高职院校。
南方日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获知审核结果?
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名单反馈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确定报考名单,所确定的报考名单将在学籍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并经审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
南方日报:符合相关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否与户籍考生同等录取待遇?
负责人:符合参加高考升学考试准入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在我省参加高考的,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南方日报: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高考升学考试问题如何解决?
负责人:对不符合在我省参加高考升学考试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为保障不符合在我省参加高考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参加高考,一方面我省将加强与考生流出地的协调配合,保障考生能够顺利回流出地参加高考;另一方面需在我省参加借考,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方可在我省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借考。
报名时,随迁子女应当出示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的有关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借考手续。在我省借考的随迁子女应当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