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 先排分数再录取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具体来说,平行志愿投档时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先对考生按分数高低排序,分数高的考生先被检索投档。比如某文科考生成绩排在全区所有文科考生的第5000名,需要等前面4999人检索处理完成后,才轮到这位考生;
第二步,每个考生投档时,计算机同时检索该考生填报的ABCD四个院校志愿,在多个院校都具备可投档条件时,将考生档案优先预投放到顺序靠前的可投档院校。
“平行志愿”相当于考生一次选择了若干个第一志愿,使考生拥有了更多的被录取机会,有效地提高考生的录取率。在每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会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名单及专业缺额计划,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然后再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再次投档。
与传统顺序志愿相比,平行志愿模式下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只是顺序而非位次,对同一所高校来讲,不管考生把这所高校填在ABCD哪个位置,都是分数高的考生优先获得该学校的投档权。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平行志愿只实行一次投档,不再补充投档,对一次投档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公开征集志愿。如果考生所填报的几所院校中没有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来源:当代生活报 记者 关海芳 通讯员 宋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