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
一、此次征集志愿的具体专业分数要求以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布的缺额计划信息表为准。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编写的《 2010 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
二、武汉大学征集志愿对象为实际成绩(原始分,不包括照顾分)达到 500 分(即一本线上)的未被录取的理工类考生。广西大学一( 10593 )征集志愿对象为总分达到 462 分的未被录取的理工类考生。广西大学二( 20001 )征集志愿对象为文史类总分达到 490 分、理工类总分达到 480 分的未被录取考生。
二、未被投档,或在投档时被退档的考生,其原来所填报的本科第一批 A 类、本科第一批 B 类以及本科第一批 A 类一次征集志愿均已作废,降分投档只对此次征集志愿有效。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于 7 月 18 日下午向各有关高校投放征集志愿档案,学校阅档后,决定是否录取。
四、考生要谨慎填报征集志愿。按照教育部规定,按志愿录取的考生无论什么原因,都是不能退档换录的。凡是退档考生当年不能再次录取。
五、征集志愿中因生源不足而实行降分投档属于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一个正常操作程序,降分投档录取与收费无关。因此高校除按规定在开学时收取在《 2010 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上公布的学费外,不得在录取前向考生及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六、此次征集志愿录取期间,广大考生和家长要谨防非法招生中介利用这个机会进行诈骗活动。考生和家长可通过公开渠道了解此项投档录取的相关信息,不要因求学心切被非法招生中介分子所利用。对那些提出要提前收取各种名目费用才录取的,或是承诺低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有关高校征集志愿最低分数要求也能被录取的,希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