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3 年本科第一批 A 类征集志愿的说明
一、征集志愿的学校范围。
本批次所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及部分另行追加招生计划面向广西考生征集志愿的学校。
二、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对象。
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应类别且有征集计划的学校和专业。
三、征集志愿设置。
本次征集志愿同样是平行志愿,设 4 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 6 个专业志愿。征集志愿仍然设置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区外院校 “ 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 ” 选项只分 “ 服从 ” 和 “ 不服从 ” 两种选项。区内院校 “ 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 ” 选项分为三种选项,具体分为:一是全部服从调剂,表示服从调剂到该院校的所有专业;二是部分服从调剂,最多服从 10 个专业,即在该院校内再选择 10 个校内专业服从调剂;三是不服从调剂,表示除本人填报的正式专业志愿外,不服从调剂到该院校的其它专业。
四、征集志愿分数。
本次征集志愿不受文化成绩限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
征集志愿后,根据模拟投档的结果,线上生源仍不足的,经学校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可在本次征集志愿中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根据学校申请、考生志愿、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
五、征集志愿排序、投档规则不变。
六、 本次征集志愿与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第二次征集志愿、独立学院提前批部分院校再次征集志愿同时进行,征集结束后,投档顺序依次为:本科第一批 A 类征集志愿、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第二次征集志愿(本科第一批 A 类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独立学院提前批再次征集志愿。
七、本次填报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7 月 16 日 10:00 。
八、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编的《 2013 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