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政审工作于2014年6月9日—28日进行。
(一)公安院校考生政审
考生参加全国高招统一考试后,有意向填报公安院校志愿的考生,从6月9日起可以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http://www.heao.gov.cn)或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下载并自行打印《河南省2014年公安院校普通高招考生政审表》(见附件3,此表必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在政审表相关栏目如实完整填写考生基本情况(不得涂改),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政审,由公安派出所严格按照表中项目要求进行政审,并按考生所填内容及政审项目内容制作电子政审表,政审表和电子政审表由公安派出所按要求逐级上报,不得交与考生。填报公安院校志愿的考生必须于6月28日18:00时前(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提前批次志愿网上填报结束)完成政审。
(二)公安现役院校考生政审
考生参加全国高招统一考试后,有意向填报公安现役院校志愿的考生,从6月9日起可以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http://www.heao.gov.cn)或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下载并自行打印《河南省2014年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审查表》(见附件4,此表必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政审表正面栏目由考生如实完整填写,不得涂改),到考生毕业中学办理鉴定意见后,带身份证、准考证、政审表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政审,由公安派出所严格按照表中项目要求进行政审,并按考生所填内容及政审项目内容制作电子政审表,政审表和电子政审表由公安派出所按要求逐级上报,不得交与考生。填报公安现役院校志愿的考生必须于6月28日18:00时前(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提前批次志愿网上填报结束)完成政审。
(三)政审结论报送
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考生的政审表,由受理的公安派出所完成政审项目并加盖公章,连同制作的考生电子政审表,于6月29日9:00时前将考生纸质政审表和电子政审表统一上报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
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审查政审表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29日12:00时前将所有考生电子政审表及政审结论电子名册(Excel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省辖市公安局政治部。
6月29日15:00时前,省辖市公安局政治部、省直管县(市)公安局政治处将考生电子政审表和汇总后的政审结论电子名册(Excel表格形式)以电子文件包形式通过河南公安信息网发送到省公安厅政治部组教处。
考生政审表原件由省辖市公安局政治部、省直管县(市)公安局政治处统一收取保管,务必于7月3日17:00时前报送省公安厅政治部组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