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面试:可受理申诉当场处理
填报军队(含国防生)、公安、司法等需要进行面试的志愿且投档成绩达到报考学校面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省考试局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和各学校对考生年龄、性别等要求,按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倍确定面试考生名单,各面试单位根据考生名单组织开展面试工作,各面试单位须在7月6日向省考试局提供面试结果。
公安、司法类院校的面试和体能测试工作由各招生学校和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统一组织实施,省考试局提供面试场地。面试点设在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时间为7月1日。
军队院校面试体检由省军区负责,时间为7月2日至4日,由省军区通过省考试局网站公布面试、体检和政治考核工作的地点、日程安排等信息,现场将设立由省军区、省考试局和家长代表组成的考生权益申诉复议小组,受理考生及家长对有关问题的申诉,并当场作出处理。省军区纪检部门将对面试体检及招生工作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