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如果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该怎么投档?
郑局长: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在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下我们按如下排序规则进行投档。
1.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与会考成绩之和重新进行排序;
2.当高考成绩与会考成绩之和仍相同时,按高考成绩重新进行排序;
3.当高考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重新进行排序;
4.当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并依照单科高考成绩重新进行排序,其中:
文史类的单科顺序是: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
理工类的单科顺序是: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
5.艺术类考生如果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投档成绩重新进行排序;如投档成绩仍相同时,则按文史类的排序规则重新进行排序;
6.“对口招生”类考生如果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语文成绩的高低顺序重新进行排序;当语文成绩仍相同时,按数学成绩的高低顺序重新进行排序。
关于平行志愿的相关解释和宣传,请考生阅读我们今年印发的《填报志愿指南》中的第1至第11页,考生也可以阅读我省去年制作的关于《解读平行志愿》的PPS稿,以便进一步了解我省实行平行志愿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