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现场召开动员大会
7月9日下午,我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现场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和安排今年招生录取工作。省高校工委副书记、现场领导协调小组组长严学军同志,省高校纪工委书记、现场领导协调小组副组长王安怀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在鄂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招生部门负责人,市州招办负责人和录取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今年,我省普通招生录取工作从7月11日开始,分两个阶段进行:7月11日至8月20日进行常规录取,9月22日至29日进行高职高专补录。
严学军同志对做好今年的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是确保教育公平的重要关口,没有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很难有社会的公平公正。全省各高校、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参加招生录取的全体工作人员,要增强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落实 “阳光工程”“六公开”的要求,提高招生录取透明度;严格执行“六项招生资格”审查制度,凡未经过有效公示的考生,均不得享受有关政策;严格遵守教育部提出的“六不准”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六条禁令”,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严学军同志要求招生工作要强化管理,严格程序,规范招生录取行为。省招办录取现场要在现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开展工作。各高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录取工作专班和执法监察专班,切实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保密制度,落实相应的保密措施。录取过程中高校的拟录取信息和考生个人有关信息均为阶段性保密信息,应妥善保管,未经授权许可,不得擅自公开或用作其他用途。对违反信息管理规定的单位,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对直接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进一步完善内部制约和监督制度,规范招生,廉洁招生。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运行,堵塞和避免各种漏洞,规范工作行为。
严学军同志强调,要加强宣传,优化服务,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进一步在招生信息公开方面多做文章,要面向全体考生、面向全社会做好招生政策、信息的宣传、公示、查询、解释、咨询接待等服务工作。招生录取期间,要积极争取高校,尤其是全国知名高校,向我省多增加招生计划。要积极、主动地加强招生录取的宣传和服务工作,适时进行招生预警宣传,提示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提前开展国家助学政策宣传工作,助学贷款办法等宣传材料应随录取通知书寄发每位新生,努力不让一名新生因为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
王安怀同志就加强高校招生录取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领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招生录取工作中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招生录取业务工作,又要抓好招生廉政工作。二是规范管理,确保“阳光工程”落到实处。按照教育部6月30日会议精神,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的各项工作。三是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凡是招生录取工作出现问题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有追究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责任。四是严肃纪律,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招生考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招生执法监察力度,坚决制止本地区、本学校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招生中的违纪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