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按综合分排序一次性投档
美术类二本平行投档时,专业成绩达到省美术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和文化成绩达到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美术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7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30%,四舍五入取整)进行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比例一次性投档,综合分相同时,均按文科考生文化成绩进行排序。经征集志愿后,计划数仍有不满的院校,文化成绩下降20分,专业成绩不降分,对原填志愿按综合分排序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