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普通院校、公安现役院校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军检、录取工作具体安排
(一)准备阶段(6月23日前)。公安厅政治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成立招生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相关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任务。要选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公道正派、严守法纪的干部、教师参加招生工作,并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突出招生法纪教育。同时,要切实做好与各公安院校关于招生面试、体能测试、录取等工作的协商。
(二)政审阶段(6月25日至7月3日)。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组织,考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旗县(市、区)公安机关具体实施。凡报考公安院校考生须提前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考生在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及军检时须携带政审材料,并交面试老师。各盟市公安局请及时通知所属旗县(市、区)公安局及公安派出所,认真做好考生的政审工作。各公安派出所要专门到考生所在学校和居委会(村)走访调查,了解其日常表现、政治表现和家庭情况,如实填写政治审查表(见附件2、3,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新疆警察学院考生的政审表表样见附件2,报考公安现役院校考生的政审表表样见附件3)。最后由公安机关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审查结论,并由经办人、派出所或县级公安机关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三)面试、体能测试和军检阶段(6月26日至7月3日)。公安院校的招生面试、体能测试及军检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公安普通高等院校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公安现役院校进行面试、军检工作。面试期间成立面试复议组,负责对有争议的结果进行复议并做出最终结论。
1、提交入围考生名单。6月25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公安类和公安现役类院校招生的基本条件和相关院校的相关要求,区分文理科、男女生等情况,按照各类院校招生计划的5倍比例提供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即入围考生)。
2、网上公布入围考生名单。6月26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相应信息发布平台通知入围考生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考生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在“普通高校招生”频道的“信息查询”栏内(下同)查询本人是否参加面试。考生电子档案中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畅通,并有专人全天值守。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3、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新疆警察学院招生面试、体能测试。报考公安类别意向的入围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政审材料和4张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体能测试。面试及体能测试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下,按报考院校分组进行。考生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面试人员应立即填写《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面试体能测试表》,并由考生、面试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审核后方能生效。面试及体能测试结果要告知考生本人,对不合格者要说明不合格原因。
4、公安现役院校招生面试。公安现役院校的招生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会同各公安现役院校统一组织实施。入围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政审材料和4张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在现场招生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下,按报考院校分组进行。面试结果要及时告知考生本人,对于不合格者要说明其不合格原因。
5、公安现役院校军检(7月2日-3日)。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在政审和面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军检,军检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与体检医院共同组织实施。接到军检通知的考生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由自治区公安厅及招生院校工作人员现场编组,然后由医院工作人员统一带队进行各项检查,体检工作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严格执行体检标准,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四)汇总报送阶段(7月4日至5日)。公安厅政治部负责于7月4日前对参加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军检合格考生的材料进行汇总,7月5日将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军检合格考生名单一次性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录取工作开始后,一律不再接收、补充合格名单。
(五)填报具体院校志愿阶段(7月6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面试、体能测试、军检及政审合格的考生,按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网上填报志愿的模式填报具体院校志愿。
(六)组织录取阶段(7月7日至9日)。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军检合格的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具体院校志愿,各公安院校按招生计划数进行网上录取。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配合做好相关录取工作。录取通知书等由各招生院校直接寄送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