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电 影 学 院
2010年为内蒙定向培养本科生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合格后,文化考试成绩参考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制定我院各专业录取分数线,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按各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具体录取原则为:
1.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剧作方面)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考试),按专业考试成绩(60%)与文化考试成绩(40%)综合排序,最 终成绩达到61.89分,择优录取。
[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750×100×0.4+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百分制)×0.6]。
2. 导演专业(电影导演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34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 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均为31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 录音艺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23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5.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美术设计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316分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6. 动画专业(漫画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32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