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分数线
文科
理科
180分
注:1、艺术、体育、春季高考、优秀运动员、实践生分数线180分。
2、高职高专院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2”分段培养试点录取最低
控制线:文科432分;理科400分。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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