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向各县区派驻2012陕西高考督查组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6月7日至8日举行。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高考安全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将向各县区派驻高考督查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分组安排(由市教育局和考试管理中心人员组成)
汉台区:周 伟(组长) 张希康 沈 燕
南郑县:张增发(组长) 贺晓宏
城固县:李富泉(组长) 李红岗
洋 县:付长林(组长) 廖拥军
西乡县:韩水舰(组长) 梁大鹏
勉 县:陈亚军(组长) 齐 明
宁强县:侯惠军(组长) 鲁 兵
略阳县:段晓鸿(组长) 梁长秀
镇巴县:肖建顺(组长) 陈建国
佛坪县:牛孝明(组长) 靖宁宁
留坝县:苏新民(组长) 王玉梅
二、工作内容
督查组的主要任务是全面督查县区高考工作和考前准备工作,中省市关于高考的规定、要求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根据考务管理工作的要求,以检查高考报考资格审查和复查、试题试卷安全保密以及考风考纪为重点,全面检查考试各环节的工作。检查监考和涉考工作人员选拔培训教育情况,对考生进行诚信纪律教育和教育部三十三号令的宣传学习情况,考点环境净化情况,网上巡查系统建设使用情况,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和执行考试纪律情况。发现问题、接到举报要立即督促县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分片巡查领导和市考试管理中心。
三、有关要求
1、各督查组必须在6月5日12时前到达县区开展工作。
2、督查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高考的各项政策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熟练掌握考试管理规定,明确督查工作任务,坚持工作原则,遵守工作纪律,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3、督查工作组成员不得超越县区招生委员会和考区委员会的领导,在考试过程中不得在考点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向县区提出正常工作范围以外的任何要求。
4、及时向市教育局、市考试管理中心分片督查领导和县区招生委员会汇报督查工作情况。
5、各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和各考点学校、生源学校要积极配合市高考督查组开展工作,共同做好高考的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全市高考和谐平稳、安全顺利。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