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四川省2012年升学指导测验项目试点与普及实施办法
为便于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积极稳妥地开展“升学指导测验”项目试点与普及推广的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四川考生,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升学指导测验”项目试点与普及的实施原则
“升学指导测验”项目在川的试点与普及工作采用“以中学为单位自愿提交申请、考生免费使用,并结合升学指导教师培训”的原则,“升学指导测验”项目的所有免费测试仅向已申请并加入“升学指导测验”项目试点与普及工作且升学指导教师培训合格的中学开放。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委托四川招生考试信息资讯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 6 月12日在成都市召开“升学指导测验”骨干升学指导教师培训会,届时将邀请教育部考试中心相关专家就测验的意义和要求等事项面向全省各中学的“升学指导测验”骨干升学指导教师展开专项培训。
二、实施要求
1.各市州招考办要本着为考生服务的宗旨高度重视,将本实施办法及时转发至各中学,并安排专人负责。自愿参与“升学指导测验”项目试点与普及工作的各中学应妥善安排此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使“升学指导测验”项目试点普及工作得到切实有效地落实。
2.有意向加入“升学指导测验”项目试点与普及工作的各中学应认真填写《四川省2012年“升学指导测验”项目试点与普及申请表》(见附件2),按表单要求填写“学校名称”、“联系人(职务)”、“参测考生数量”、“指定升学指导教师”、“是否参加骨干升学指导教师培训会”等有关栏目,由传真或邮寄至项目组。
项目组在收到申请表单后庚即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为申请中学发放“升学指导测验”免费测试账号号段,由学校下发至本校高三学生。获得免费测试账号的学生可在志愿填报结束前自主登录“升学指导测验四川站” (sxzd.zk789.net)参与“升学指导测验”的施测,并可接受本校升学指导教师的指导。
3.市州招考办应在骨干升学指导教师培训结束后负责组织并实施本区域内升学指导教师再培训工作,由参加省上培训合格的骨干升学指导教师对其他升学指导教师进行再培训,并将该再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加入“升学指导测验”项目试点与普及的各中学应指派1-2名具有学业发展规划、志愿填报指导经验的教师经培训上岗后成为“升学指导测验”项目的升学指导教师,培训合格的升学指导教师名单将在招生考试信息网(www.zk789.net)http://www.2exam.com上予以公示。升学指导教师应负责本校“升学指导测验”项目的普及和免费施测工作,并开展志愿填报的专项指导和“升学指导测验”测试评价报告的科学解读工作。
三、开展“升学指导测验”骨干升学指导教师培训
1.培训会议内容:介绍“升学指导测验”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培训“升学指导测验”的具体流程、步骤及注意事项;培训中学升学指导教师对“升学指导测验”结果的解读方法,帮助参测学生更好地理解测验结果的含义;升学志愿填报方法与注意事项。
2.会议时间及地点
开会时间:2012年 6 月 12日 上午9:00-11:30
地点:成都华西中学(成都市八里小区双建路双建南巷1号)
联系方式:刘 皓 028-86670707转611,18780247191
王 斌 028-86670707转602,13908098927
3.其他事项
请各中学认真填写《四川省2012年“升学指导测验”项目试点与普及申请表》,并由中学校长(法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于2012年6月5日前将申请表传真至项目组,传真号码为:028-86713053。
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自理,差旅费回单位按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