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高〔2011〕43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中发〔2010〕9号)、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大力推进教育立区和人才强区战略,适应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对高水平高技能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优化我区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增强高等教育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能力,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同意,教育厅启动实施了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第二轮建设计划。经高等学校推荐、专家组评审、网上公示、我厅审核、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新疆大学能源化学工程等10所高校共36个专业作为第二轮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予以优先扶持发展,其中,本科工学专业14个,理学专业3个,农学专业2个,医学专业3个,管理学专业4个,教育学专业2个,文学专业4个;专科4个专业。
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建设目标是进一步发挥高校对自治区重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作用,促进高校学科专业建设更加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特色更加鲜明,优势更加突出。各建设高校要高度重视紧缺人才专业建设的组织管理,将专业建设紧密结合社会要求、行业发展、企业需要,加强校企合作,科学确定培养目标,修订专业建设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培养理念,创新培养模式,坚持科研与教学互动,以科研能力支撑人才培养,以创新成果支持教育质量提升,强化实验实践教学环节,提升毕业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第二轮建设计划由自治区财政设置专项经费予以支持,采取自治区财政专项和学校配套相结合的方式投入,学校按不低于1︰1比例配套支持。经费使用范围及具体要求见《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建设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另发),各建设高校要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确保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和管理专项资金。
各建设高校要抓住实施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第二轮建设计划的有利契机,推动学校学科专业调整和人才培养工作迈上新台阶。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具体负责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第二轮建设计划的安排、执行和监督工作。请各建设高校于2011年11月23日前将紧缺人才专业的专业建设方案、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报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联系人:方 剑 联系电话:(0991)7606226
附件:第二批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名单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第二批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名单
序号 |
学校 |
专业 |
备注 |
1 |
新疆大学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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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息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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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软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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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能源化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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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测绘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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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交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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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俄语(国际经济与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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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城市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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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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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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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旅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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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新疆农业大学 |
农业水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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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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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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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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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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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新疆医科大学 |
预防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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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维吾尔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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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护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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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新疆师范大学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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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学前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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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特殊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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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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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对外汉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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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新疆财经大学 |
物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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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国际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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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旅游管理(旅游产品开发与管理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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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新疆艺术学院 |
动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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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喀什师范学院 |
环境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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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伊犁师范学院 |
应用物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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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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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昌吉学院 |
能源工程及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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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
矿井通风与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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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工程测量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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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矿山地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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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煤化工生产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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