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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内职班考生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4-11-6 20:13:58

关于做好内地新疆中职班学生2015年在我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办公室、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自治区各三校生招生计划单列的高职(专科)院校、各内地新疆中职班办班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内地新疆中职班办学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教民厅函[2013]11号)精神,为做好内地新疆中职班(简称新疆内职班)学生2015年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或自治区高职(专科)院校单列计划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三校高职”考试)工作,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二)内职班应、往届毕业生必须有其所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在内职班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含第三学年实习),考生本人及父母在新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内职班学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也可报名参加“三校高职”考试,但不能兼报。
二、报名程序
(一)内职班学生统一在内地办班学校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办班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预填信息表》(注:其中报名序号先不填写,报名学校为办班学校全称),各办班学校汇总后填写《内地新疆中职班2015年在疆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汇总表》(学校第一责任人签字盖章)于2014年11月14日前按统一要求及格式数据报送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自治区内地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各校上报内职班考生信息进行汇总,审核无误后报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按考生户籍所在地将分地州考生信息数据提供给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负责分配考生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时考生特征必须选择内地新疆中职班, 以便后期区分统计。
(三)网上报名、电子摄像、体检政审、考场编排、考试组织和志愿填报等具体工作由户籍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于2014年12月5日前回到户籍所在地,在户籍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领取《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告知单》并按《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填报要求》填报。按照地、州、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及照相、体检政审、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网上填报志愿等。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
(四)考生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表将作为考生唯一的报名信息,用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网上录取。考生应仔细检查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的内容,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报名点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性。
   、照顾加分
  (一)按自治区有关规定可享受照顾加分和录取的考生范围如下:
1、报考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以下称民考汉)。
民考汉考生必须填写《民考汉考生情况登记表》,由户口所在地的民委和公安部门审核盖章,同时交验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原件,由地、州、市招生办公室逐个进行审核,对有关材料要逐项检查,同时审核人须签名负责。复印件留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存档。如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对享受民考汉照顾政策的考生的最终确认,以各地招生办公室审核后上报的名单为准。
    2、回族考生。
     3、获得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可保送高职院校相应专业学习。
     (二)照顾加分具体项目及分值按《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
   (一)参加普通高考考试语种及科目
考试语种为:汉语言(民考汉)、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蒙语言五个语种。
    考试科目为:
    汉语言(民考汉)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自治区仍不组织外语口试。
    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翻译汉语言试题;语文科目由我区命题;汉语科目采用教育部“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即“民族汉考”(简称MHK)试题结构模式。考生如被录取,按学校规定的语言授课。
蒙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翻译汉语言试题;语文科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试题;汉语科目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
双语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英语。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理科综合科目用汉语言试卷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文科综合科目用授课语种试卷并用授课语种文字答题;语文科目用授课语种试卷并用授课语种文字答题,由我区命题;汉语科目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英语科目由我区命题(分值150分,不含听力),成绩不计入高考统考成绩,作为高校录取参考(双语班考生是指语文用本民族语言授课,其他课程部分或全部用汉语授课的考生)。
2015年外语/汉语考试中听力考试为必考内容。我区外语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汉语考试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外语/汉语听力考试总分为30分,自治区统一组织评卷,其成绩不计入考生高考外语/汉语科目成绩总分。按考生听力考试实际得分计入听力单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是否做参考由高校决定。非听力部分试卷的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 1.25,换算为外语/汉语科目成绩。
    (二)参加“三校高职”考试语种及科目
考试语种为:汉语言(民考汉)语种。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均采用网上评卷的试卷模式,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命题专家组单独命题、网上评卷。
考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负责对考生的专业知识(技能)进行测试。对不合格者,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但须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
(三)考试时间
    1、2015年报考普通高考的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按普通高考相关招生规定执行。
2、2015年报考招生计划单列的自治区高职(专科)院校的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日期
上午
下午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
6月8日
 
15:00-17:00
英语/汉语

五、体检
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内职班考生均须参加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体检。报名“三校高职”考试的考生不参加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体检,被招生院校录取后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但须院校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
六、录取
内职班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录取实行和区内普通高考学生统一划线、统一录取的办法。
内职班考生参加“三校高职”考试录取,由相关院校单列计划,实行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办法。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录取时间与普通高校相关批次录取同时进行。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及《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流程图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填报要求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预填信息表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各类信息代码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0月30
 
抄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教育厅领导及有关处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30印发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流程图
图 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流程图
 
 
 
附件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填报要求
 
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如实、认真、规范地逐项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填报信息一经提交,任何人无权更改。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是编排考场、体检、考试、录取以及高校学籍注册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考生本人负责。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填报信息时除“民文姓名”填写项外,其余各项均须使用汉文填报。
2.“报名序号”:按照《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告知单》准确填报。
3.“姓名”:按照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上的汉文姓名填报。姓名用字必须与本人二代身份证上的完全一致,且各个汉字中间不留空格;少数民族考生姓名中的“点”请使用“· ”,不能省略或使用其它符号。
4“民文姓名”:仅供使用维、哈、柯语种类型参加考试的考生填报,使用相应的民文文字填报。
5.“考试类型”:可选项目为:(1)全国统考;(2)保送;(9)单招,只能且必须选择填报其中一项。
6.“身份证号”:按照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准确填报。
7.“科类”:可选项目为:(1)文史;(5)理工;(9)单独考试(只允许三校生和内地中职班填报),只能且必须选择填报其中一项。
8语种类别:语种类别:(1)汉语言;(2)维语言;(3)哈语言;(4)蒙语言;(5)民考汉;(6)柯语言;(9)双语班
    9.“户籍所在地区”及户籍所在县市”:只能且必须选择填报其中一项。
10“考生特征”: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征、特长,选择填报其中一项,不可多选。特征、特长代码见附件中《考生特征、特长代码表》。
11.“体育专项”: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体育专项,只能且必须选择填报其中一项。其他考生不填报。体育专业代码见附件中的《体育专项代码表》。
12.“民族”: 按照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只能且必须选择填报其中一项。民族代码见附件中的《民族代码表》。
13.“出生日期”: 按照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填报,格式为:年-月-日。
14.“民考汉(汉考民)类别”:此栏为单选项,只有填报“民考汉(汉考民)登记表”并由辖区派出所、县(市、区)民宗委审核签章确认,考生才能填报。
民考汉指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
汉考民指参加民语言统考并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十一个民族)考生。
(1)民考汉:如果考生的父母只有一方属于新疆11个主体少数民族,则填报“(1)单民考汉”。如果考生的父母双方均属于新疆11个主体少数民族,则填报“(2)双民考汉”。
汉语言考生不填报此栏,其他非民考汉考生以及不报考民考汉计划的其他语种考生均不填报此栏。
(2)汉考民:如果考生的父母双方只有一方属于新疆11个主体少数民族并使用“维、哈、蒙、柯”语言考试的,则填报“(1)单汉考民”。
如果考生的父母双方均不属于新疆11个主体少数民族并使用“维、哈、蒙、柯”语言考试的,则填报“(2)双汉考民”。
15“应试外语语种”:按照高考应试外语科目语种填报,只能且必须选择填报其中一项,选项为:(1)英语;(2)俄语;(3)日语;(4)德语;(5)法语;(6)西班牙语。
16“考试语种(只限双语班考生填报信息)”:此栏为双语班考生必选、单选项。考试语种即为试卷语种。此栏信息为双语班考生参加高考使用何语种(维文、哈文、柯文、蒙文)试卷的唯一依据。
维语言双语班考生选择“维文”填报,就表示参加高考语文科目时使用维文试卷答题。
哈语言双语班考生选择“哈文”填报,就表示参加高考语文科目时使用哈文试卷答题。
柯语言双语班考生选择“柯文”填报,就表示参加高考语文科目时使用柯文试卷答题。
蒙语言双语班考生选择“蒙文”填报,就表参加高考语文科目时使用蒙文试卷答题。
17“考生类别”、“政治面貌”、“性别”: 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只能且必须选择填报其中一项。政治面貌代码见附件中的《政治面貌代码表》。
18“入学时间”、“毕业时间”: 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填报,格式:年-月-日。
“毕业学校”: 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毕业学校名称,最长不超过30字。
“任何职务”: 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只能选择填报其中一项,选项为:(1)团干部;(2)班干部;(3)团干部,班干部。
19联系电话:选择可保证录取期间畅通的一个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填报。固定电话号码,应填写4位数电话区号+电话号码;手机号码前不填区号。号码数字中间不留空格。采集的联系电话信息用于录取期间与考生联系,请考生务必确保所填号码准确并保持录取期间电话通畅。
20“毕业类别”: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只能且必须选择填报其中一项。选项为:(0)高中毕业;(1)中等师范毕业;(2)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3)职业高中毕业;(4)技工学校毕业;(5)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
二、填写《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预填信息表》(以下简称《预填信息表》)的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须手工填写此表格,字迹工整,清晰。
2.除“民文姓名”填写项外其他填写项均须使用汉文填写。
3.考生须认真核对《预填信息表》各项内容,确保《预填信息表》内容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
4.考生须在《预填信息表》最下方签名确认。
三、考生从报名点领取《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告知单》,按照《告知单》上的报名网址、报名序号和报名密码登陆网站,根据确认的《预填信息表》内容进行网上填报。
 
附件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预填信息表
*报名序号
 
*姓名
 
民文姓名(非必填项)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考试类型
 
*科类
 
*考生类别
 
*毕业类别
 
考生特征
 
*报名学校
 
*毕业学校
 
*应试外语语种
 
考试语种(只限双语班考生填报)
 
*身份证号
 
民考汉(汉考民)类别
 
*户籍所在地区
 
*户籍所在县市
 
体育专项
 
任何职务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格式:1997-01-20
 
*联系电话           例如:099187×××××或手机号码
 
*入学时间
自何年何月何日
格式:2012-09-01
 
考区
 
*毕业时间
至何年何月何日
格式:2015-06-01
 
语种类别
 
注意:1为避免因计算机字库安装问题而出现乱码,请每位考生使用汉文填写,字迹须工整清晰;2各项目要求见说明;3“*”表示必填项; 4因填写错误影响考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签字:                                             
 
附件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
各类信息代码表
 
民族代码(MZDM):

01-汉族     02-蒙古族    03-回族      04-藏族      05-维吾尔族
 06-苗族       07-彝族       08-壮族       09-布依族     10-朝鲜族
 11-满族       12-侗族       13-瑶族       14-白族       15-土家族
 16-哈尼族     17-哈萨克族   18-傣族       19-黎族       20-傈傈族
 21-佤族       22-畲族       23-高山族     24-拉祜族     25-水族  
 26-东乡族     27-纳西族     28-景颇族     29-柯尔克孜   30-土族  
 31-达斡尔族   32-仫佬族     33-羌族       34-布朗族     35-撒拉族
 36-毛难族     37-仡佬族     38-锡伯族     39-阿昌族     40-普米族
 41-塔吉克族   42-怒族       43-乌孜别克   44-俄罗斯族   45-鄂温克族
 46-崩龙族     47-保安族     48-裕固族     49-京族       50-塔塔尔族
 51-独龙族     52-鄂伦春族  53-赫哲族     54-门巴族    55-珞巴族
 56-基诺族                   97-其他       98-外国血统中国籍人士

 
政治面貌(ZZMM):

01 中共党员               02 中共预备党员           03 共青团员
 04 民革会员               05 民盟盟员               06 民建会员
 07 民进会员               08 农工党党员             09 致公党党员
 10 九三学社社员           11 台盟盟员               12 无党派民主人士
 13 群众

考生特征、特长代码(KSTZDM):

05残疾考生   21 兵团系统 31贫困专项合格 41内地新疆中职班 51   兵团系统和贫困专项合格 61内地新疆高中班 71 援疆干部子女 81来疆务工人员子女

体育专项代码(TYZX):

101 200 102 400   103 1500    104 110栏(100栏)
105 跳高    106 跳远    107 三级跳     108 撑杆跳    109 铅球
110 铁饼    111 标枪    201 体操       301 足球      401 篮球
501 排球    601 武术    701 3000

地区代码表(DQDM)

地区代码
地区名称
01
乌鲁木齐市
02
克拉玛依市
03
石河子市
21
吐鲁番地区
22
哈密地区
23
昌吉回族自治州
24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5
塔城地区
26
阿勒泰地区
27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28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29
阿克苏地区
30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31
喀什地区
32
和田地区
33
奎屯市

 
 
县(市)代码表(XQDM)

地区代码
地区名称
县代码
县名称
01
乌鲁木齐
01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02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03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04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05
乌鲁木齐市米东新区
06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07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
08
乌鲁木齐县
02
克拉玛依
01
克拉玛依市
02
独山子区
03
石河子
01
石河子市
02
石河子乡
21
吐鲁番地区
01
托克逊县
02
鄯善县
03
吐鲁番市
22
哈密地区
01
伊吾县
02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03
哈密市
23
昌吉回族自治州
01
呼图壁县
02
昌吉市
04
阜康市
05
吉木萨尔县
06
奇台县
07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08
玛纳斯县
09
五家渠市
10
昌吉州直
24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01
伊宁市
02
霍城县
03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04
伊宁县
05
尼勒克县
06
新源县
07
巩留县
08
特克斯县
09
昭苏县
25
塔城地区
01
塔城市
02
裕民县
03
额敏县
04
托里县
05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06
乌苏市
07
沙湾县
26
阿勒泰地区
01
阿勒泰市
02
布尔津县
03
哈巴河县
04
吉木乃县
05
福海县
06
青河县
07
富蕴县
27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01
精河县
02
博乐市
03
温泉县
28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01
库尔勒市
02
和静县
03
和硕县
04
焉耆回族自治县
05
博湖县
06
轮台县
07
尉犁县
08
若羌县
09
且末县
29
阿克苏地区
01
库车县
02
沙雅县
03
新和县
04
拜城县
05
温宿县
06
乌什县
07
柯坪县
08
阿瓦提县
09
阿克苏市
30
克孜勒苏
柯尔克孜
自治州
01
阿图什市
03
乌恰县
04
阿克陶县
05
阿合奇县
31
喀什地区
01
喀什市
02
疏附县
03
疏勒县
04
伽师县
05
巴楚县
06
岳普湖县
07
英吉沙县
08
莎车县
09
麦盖提县
10
泽普县
11
叶城县
12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32
和田地区
01
皮山县
02
墨玉县
03
和田市
04
和田县
05
洛浦县
06
策勒县
07
于田县
08
民丰县
09
和田地区直属
33
奎屯
01
奎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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