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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1-5-6 14:21:26 【字体:小 大】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注:中澳合作办学项目(电子商务专业、会计与统计核算专业),前两年学费:每生16000元/年;第三年赴澳学生依澳方院校收费标准执行,在本院继续学习的学生,电子商务专业每生4600元/年,会计与统计核算专业每生4300元/年。
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和省政府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一、二等,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500元/年。
学院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校级奖学金,奖学金金额分别为3000、1600、1000、600元/学年。
为困难学生提供相应数量勤工助学岗位。
助学贷款和学费减免事宜按国家和省政府文件执行。
六、获奖说明
2004年被中共辽宁省委和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和“军民共建先进单位”,2006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安全文明校园”,2009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单位。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
八、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11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院志愿及录取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所有专业招生不限制男女比例,志愿优先。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进行由高到底排序,择优录取(当三科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根据语文、英语、数学单科成绩比较,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9-2307251、2307160、2304413
传真电话:0419-2306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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