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学金及特困生解困措施:
奖学金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学校奖学金(每年):特等奖学金2000元、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四等奖学金500元。其中学校奖学金获奖比例为总人数的20%。
特困生解困措施:国家助学贷款、省政府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爱心助学基金及扶贫助学。其中,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助学金4000元、二等助学金2500元。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每月700—800元。
六、获奖说明
2008年我院被省教育厅确定为辽宁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被评为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2009、2010年被评为省“平安校园”。学院十分注重对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积极鼓励师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代练,提升实践技能水平。近年来,学院学生连续参加三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取得国家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连续参加两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取得国家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参加相关行业和省级技能竞赛也取得骄人成绩,并首次承办了辽宁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两个项目的比赛。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八、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考生调档比例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我院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的级差为5分,其他专业志愿不设级差按分数优先录取。对报考同一志愿,且分数、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以报考专业相关的单科成绩高者优先满足志愿。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5-3853111、3853211
学院网址:http://www.lnmec.net.cn
电子信箱:zsb@lnmec.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