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教委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 学校名称: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 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3、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二章 报考条件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对象: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第四条 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
第五条 收费:各个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学年;住宿费:750元/学年。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报名办法:考生首先登录我院“自主招生网上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考生须在2013年3月15~20日期间登录我院网站(www.moderncollege.com.cn),按照“自主招生网上信息采集系统”要求,输入考生信息,并注意与高考报名信息保持一致。
2.现场确认。已经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在3月23日9:00~16:30到我院报名处进行信息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考生携带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考生进入我院“自主招生网上信息采集系统”,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下载打印《2013年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此表须经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更改无效。
②学籍卡(正反面复印件):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携带《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公章(A4纸)。
往届高中毕业生携带《北京市高中学生学籍卡片》(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者《北京市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和《北京市高中学生评语表》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公章(A4纸)。
中职生携带《学籍卡片》(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毕业生成绩表》和《操行评语表》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A4纸),
③考生户口簿原件(备验用)及复印件一份。
④考生身份证原件(备验用)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双面复印)。
⑤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⑦能说明考生本人表现、特长和技能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A4纸)。
注:复印材料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原件于现场确认后还给考生本人,所交材料的复印件不予退还。
第七条 初试,满分430分
1.笔试 满分为300分。
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实行三科综合卷考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三科总分为300分。主要考察学生的理解、分析、计算、判断等能力及学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内容为非专业一般性题目。笔试考试时间:3月31日9:30~12:00(考试时间150分钟)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习成绩 满分80分。
普通高中生会考成绩及格一门计10分,满分即80分。科目: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政治、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中职学生第三学年考试成绩全部及格为80分,有一门不及格扣10分,依此类推。统计科目不少于8科,缺少一科扣10分。
3.素质特长成绩为50分。素质特长是指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单位所颁发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技能资格证书,以及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区县级(含)以上的优秀称号和在文化、科技、体育方面获得证书等。同类证书不累加计算分数,取最高奖项成绩计入;同时符合多项加分的考生,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素质特长总成绩。评价标准见《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素质特长计分表》
类 别 |
计分标准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
校级 |
区级 |
市级 |
10分 |
30分 |
50分 |
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
初级 |
中级 |
高级 |
10分 |
30分 |
50分 |
计算机等级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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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 |
30分 |
50分 |
NIT计算机考试 |
两模块 |
三模块 |
多模块 |
10分 |
30分 |
50分 |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 |
三级以上计50分 |
北京市英语口语等级证书 |
中级以上计50分 |
二级运动员或在区县以上级别体育竞赛中取得前八名 |
计50分 |
北京市艺术类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
专科计20分、本科计50分 |
各种乐器业余考级8级以上或参加过省市级比赛获奖者 |
计50分 |
说明:其它证书不计入成绩,复试时请携带,并向评委进行说明,作为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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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复试,满分为300分。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按专业招生计划的1:2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复试形式采取面试形式。复试要求:重点考查报考专业的相关基本素质,包括专业潜能、综合素质、文体特长等方面。复试时间:4月13日9:00开始(迟到三十分钟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说明:参加复试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第九条 录取
1、根据“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考生总分值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北京市优秀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考生。专业安排:以考生所报专业为准,同时根据考生意愿,必要时进行专业调剂。在农村考生不足的情况下,适当降分录取。
2、评分方案: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成绩=笔试成绩+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特长成绩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
3、预录取:满分为:730分。
(1) 预录取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 进入复试的考生分专业按分数从高分往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条 通知书寄发: 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的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我院网站上。我院按考生所填写的通信地址以邮局特快专递形式向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须知”。
第四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十一条 报到: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者,须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我院书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毕业待遇: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在教育部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书,由北京市教委派发就业报到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有关高职自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当年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裕龙花园三街 邮编:101300
咨询电话:010?81497745
学院主页:www.moderncolleg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