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因高考招生政策改革而制定的录取规则,需由我校向考生补充说明的,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1、我校对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对自主选拔录取、少年班、试点学院综合评价录取等特殊类型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
2、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四章 其 它
第十五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六条 各学科类介绍,奖、贷、助、补、免等助学政策见学校2014年招生简章。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ustc.edu.cn
咨询电话:0551-63602553 63602563
传 真:0551-63603222
电子邮件:zsb@us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