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及助学措施
1、学校将严格按照贵州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2、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考生可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解决在校期间部分学费、住宿费,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同时,学校通过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
六、学历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毕业证书,并以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招生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 琳老师
联系电话:0851—6605992(兼传真)
E —mail: mingdezhaosheng@163.com
学院网址:http://mdc.gzu.edu.cn/
招生网址:http://mdzs.g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