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及其它
第十三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招生计划时一并公布:
1. 普通师范类专业学费2500-6250元/年.生,普通非师范类专业学费3200-115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年.生。
2. 住宿费标准:650 - 1000元/年.生。
3. 小学教育(小学全科教师)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全免,并补助生活费。
4.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四条 小学教育(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就业区县有黔江区、綦江区、丰都县、开县、奉节县、酉阳县、彭水县,考生填报志愿时按定向区县填报。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10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六条 本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署名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授予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本科学士学位。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署名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学校概不负责。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3-61638299、61638062、62658484。
学校网址:http://www.cqu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