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实行奖贷学金制度: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
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贷款资金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第十一条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类型: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十二条 其他须知:
1、我校从来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2、详细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时所用的学院代码与专业代码,请考生在(其所在省市)招办统一印发的2014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书上查询。
第十三条 招生联系方式:
电话:023- 49578000 49579000 传真:023- 49578033
网址:http://www.cqcvc.com.cn 邮箱:zsc@cqcvc.com.cn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