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七条 国家奖助学金:按国家规定每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分别为8000元/生/年、5000元/生/年、3500元/生/年、2500元/生/年。
第十八条 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生/年。
第十九条 文山州贫困学生助学金:1000元/生/年。
第二十条 助学贷款: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向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执行。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876-2828510(兼传真) 2828520;学院地址:云南省文山州职教园区;网址:http://www.ynsxzy.com;E-mail:ynsxxy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