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与资格复查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由当地招办向社会公布,也可通过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www.sxmtxy.com.cn)查询。
第二十条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日期到学院报到。 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及入学体检,对新生入学资格审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及不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费及公寓费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七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奖助措施: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按照《山西省煤炭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对煤炭类艰苦专业学生进行奖励,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