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收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经管类专业10000元/学年,人文社科类专业10000元/年,理工科类专业120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12000元/学年,护理学专业12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5000元/学年。(2014年学费如有变动,按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招生计划及专业详见各省招办(考试院)公布的我院201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国家规定,我院以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定投档比例下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九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成绩合格,颁发国家和社会承认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学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落实单位后,根据国家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草滩生态产业园 尚稷路8715号 邮编:710018
学院招办:029-86652008 86652009 86652006 86652007(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xjtucc.cn (公网) http://www.xjtucc.edu.cn(教育网)
招生邮箱: zhaoshengban@xjtuc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