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阳光工程”,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学院负责处理,并负责解答考生的咨询。
3、录取调档比例按省考试院规定执行。尊重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加分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
4、进档考生及专业确定办法:根据考生总分排名、专业志愿填报先后顺序及考生综合情况择优录取。不同志愿无分数级差要求。
5、美术、体育专业:按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十三、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
十四、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类别。
十五、联系电话:028-84628801、84628802、84628803、84628804
028-84628805、84628806、84628807、84628808
传真电话:028-84628804 邮编:611743
学校网址:www.sceto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