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1、学费
(1)林业技术、园艺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三个专业为浙江省政府资助、学生个人免交学费专业。
(2)艺术类(音乐表演、装潢艺术设计)学费为9000元/年。
(3)建筑工程技术含工程造价方向、室内设计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为7590元/年
(4)会计、市场营销专业学费为6900元/年
(5)工程测量与监理、园林工程技术含规划设计方向、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为6600元/年
(6)其他专业6000元/年。
2、住宿费
根据住宿条件,1000-1200元/年。
六、附则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8-2122447,2123456,2293387
(2)传 真:0578-2293387
(3)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中山街北段,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323000
(4)E-mail:zsc@lszjy.com
(5)院校网址:http://www.lszjy.com
第十九条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或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lszjy.com 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