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13.学校按照河北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详见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
14.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河北农业大学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北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15.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助学金,最高奖励金额8000元。
三、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12-7528888
传真:0312-7521540
E-mail:zhaoban@heba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hebau.edu.cn/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河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07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