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 珠江学院通过科学合理设置课程、适时调整教学内容、积极改革教学方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尤其注重学生英语实际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
第二十三条 我院是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性质,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珠江学院设有覆盖面达20%以上的多种形式奖学金。
第二十四条 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符合国家及我院有关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zhujiang.tj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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