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在相关媒体公布。
2、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我院网站或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网站查询。
3、我院在招生结束后,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九条 助学政策
1、符合条件学生可向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国家贴息的生源地助学贷款6000元/学年。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学院“绿色通道”申请缓交学费先入学,注册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4000元/年、2500元/年)或减免部分学费。
3、符合条件的二、三年级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校内奖学金(2500元、1600元、1200元、800元)。
4、学院设有学生临时困难补助金、企业单位各类奖助学金、勤工俭学岗位等。
第十条 本章程由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学院网址:www.fjwzy.cn
招生咨询电话:0591-22869955 22869956(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