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十一、招生录取工作纪律
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基本保障是招生系统内部的廉洁自律,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教育部提出的“六公开”和“六不准”。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联系电话:0595-22136688 22136680 22136682(传真)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36691
学校网址:http://www.qzygz.com
联系邮箱:2398948397@qq.com
邮政编码:362100
考生录取结果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福建省录取结果可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高考高招网上数字服务大厅(http://www.eeafj.cn/sygkgzyy/)查询。我校也将在录取结束后将录取结果在我校网站公布,供考生查询。